佛陀正覺後2456年/西元2024年

五事異法之論爭(上)

Ven. Bhikkhu Vūpasama 隨佛法師
選錄自隨佛法師著《原始佛法與佛教之流變》2010
接《正法之光》第三期 部派分裂之探究(一)十事非律之論爭

一、關於部派紛爭及分裂的傳說

1.律師傳承的記載

根據佛教各部派僧團的共說,佛教第一次的紛爭是「十事非律論爭」,也因為此事而引發「第二次的結集(七百結集)」。出於優波離傳承(律師系統)的分別說系諸部,認為「十事非律論爭」是造成佛教僧團分裂的主因,但同出於律師傳承的大眾部,則說是「古律與新律之爭」促成僧團分裂。

關於「十事非律論爭」發生的時間,後世各部派的說法不一,隨著各部分化而出的時間先後,愈晚分化出來的部派,記載的時間就愈晚。「十事論爭」的時間,根據最先異於傳統僧團的優波離系毘舍離僧團(大眾部)的說法,在傳誦的《摩訶僧祇律》1是說「佛涅槃後」;在佛滅116 年以後,自僧團分化而出的優波離系分別說部諸分部中,分別說系化地部《五分律》2說是「佛泥洹後百歲」,南印分別說系法藏部《四分律》3說是「世尊般涅槃後百歲」,而錫蘭分別說系銅鍱部《善見律》4則說「世尊涅槃已一百歲」,而分別說系飲光部傳誦廣律已失佚,則不知所記。此外,阿難系諸部關於「十事非律論爭」的記載在現今被日本金倉圓照博士推定有可能是原上座部Pūrvasthavira 而轉為雪山部Haimavata 傳誦的漢譯《毘尼母經》5,當中則說是「如來涅槃後一百年」。佛滅後約250 年,才從北方阿難系原上座部分化出的說一切有部,在傳誦的《十誦律》6說是「佛般涅槃後一百一十歲」。

據南傳分別說系銅鍱部《島史》的說法,毘舍離僧團受取金錢等「十事」,被阿難系僧團主導的長老會議判為不如律,毘舍離地區的僧眾不服會議的結果,使得原本和合一味的僧團,分裂為大眾部及上座部。贊成十事的僧眾,主要是以優波離系在東方毘舍離Vaiśālī、央伽Aṅga 一帶的年輕僧眾居多,稱為大眾部Mahāsaṃghika。反對十事的僧眾,主要是指北方摩偷羅Mathurā 的阿難系僧團、西方的阿槃提Avanti 及達嚫那婆多Dakṣiṇāpatha(簡稱達嚫那Dakṣiṇā, 達嚫dakkhiṇa)一帶的優波離系僧團,多以耆年上座為主,故稱為上座部Sthavira。優波離師承分別說系諸部僧團則自稱是上座部正統。

但是根據優波離師承大眾系傳誦的《摩訶僧祇律》來看,大眾系不僅承認「十事違律」7,更說大眾系第二師陀娑婆羅參與「七百結集」8,並代表集出律藏。如此可見,出於毘舍離僧團的大眾系,對於「十事論爭」的立場,是承認羯磨會議判定「十事違律」的議決,並接受「七百結集」的代表性。如此看來,「十事非律論爭」造成佛教僧團的分裂,應是有違於事實的看法。

此外,根據大眾部傳誦的《舍利弗問經》,當中對於部派分裂的說法,是指孔雀王朝被弗沙蜜多羅滅後,佛教受到相當的破壞,當弗沙蜜多羅Puṡyamitra歿後(約B.C.139),中印佛教得以復興時,有長老比丘將原本傳承的古律,加以分別廣演,從簡要樸質轉為繁瑣詳細,是僧律的古、新差異,才造成部派分裂。見大眾部傳誦的《舍利弗問經》9

「優婆笈多後,有孔雀輸柯王,世弘經律,其孫(時有)名曰弗沙蜜多羅……毀塔滅法,殘害息心四眾……御四兵攻雞雀寺。……遂害之,無問少長,血流成川……王家子孫於斯都盡。其後有王,性甚良善……國土男女復共出家。如是比丘、比丘尼還復滋繁,羅漢上天,接取經律還於人間。時有比丘名曰總聞,諮諸羅漢及國王,分我經律多立臺館,……時有一長老比丘,好於名聞亟立諍論,抄治我律開張增廣。迦葉所結名曰大眾律,外採綜所遺,誑諸始學,別為群黨互言是非。時有比丘,求王判決。王集二部行黑白籌,宣令眾曰:若樂舊律可取黑籌,若樂新律可取白籌。時取黑者乃有萬數,時取白者只有百數,王以皆為佛說,好樂不同不得共處。學舊者多從以為名為摩訶僧祇也,學新者少而是上座

根據近代佛教學術界的研究,大眾系的《摩訶僧祇律》的結構與形態,相較於其他諸部傳誦的律本來說,確實比較古樸、簡要。如阿難系古律的漢譯《優波離問經》,或是目前南傳分別說系銅鍱部的《銅鍱律》,比起《摩訶僧祇律》,都要來得更完備,特別是南傳銅鍱部的《銅鍱律》,應是經過相當的發展,才會如此的詳盡、完備。因此,大眾部傳誦的《舍利弗問經》提到的「古律與新律之爭」,應是確實發生的事實。然而,根據印度阿育王石刻碑文的內容10,還有公元前一世紀印度世友Vasumitra 所著之《十八部論》的記載,佛教各部派分化的時間,應當是在公元前三至二世紀之間。然而,大眾系之《舍利弗問經》提到的「古律與新律之爭」,則是弗沙蜜多羅Puṡyamitra 王歿(約B.C.139)後,時約公元前二世紀末葉。

2.經師傳承的記載

關於僧團分化的原因及時間,承自阿難系傳承重論的說一切有部,主張是佛滅後116 年(A.D.271~268)的「五事異法論爭」而起,認為是肇因於「詆毀阿羅漢的證量」所致。佛滅後116 年,毘舍離僧團的摩訶提婆(巴Mahādeva,漢譯名為大天),舉「餘所誘、無知,猶豫、他令入、道因聲故起」等背離傳統經法的「非法五事」,貶謫聲聞阿羅漢有漏、不圓滿,才造成阿難系僧團與優波離系僧團的分裂。見公元前一世紀世友著,六世紀初由鳩摩羅什初譯的《十八部論》11

「佛滅度後百一十六年,城名巴連弗,時阿育王王閻浮提匡於天下,爾時大僧別部異法。時有比丘,一名能(傳抄之誤,應為龍)、二名因緣、三名多聞,說(此指爭論)有五處以教眾生,所謂:從他饒益、無知、疑、由觀察、言說得道。此是佛從始生二部,一謂摩訶僧祇。二謂他鞞羅(上座」。

在世友的《十八部論》提到的三比丘眾中,正是佛滅百年內的兩大師承、三大僧團。龍象眾是指毘舍離僧團,多聞眾是指優禪尼僧團,因緣眾則是摩偷羅地區的阿難系僧團。僧團為了爭論「五事異法」而分裂。阿難系為上座部,優波離系為大眾部,而優波離系又分為毘舍離僧團的大眾部,以及優禪尼僧團的分別說部。另根據西藏傳譯之清辯(Bhavya)的《異部精釋》12(Tāranātha)中,從阿難師承說一切有部系之犢子部再分化而出的正量部(Saṃmatīya),在提到僧團分裂的傳誦中說:

世尊無餘涅槃後,百三十七年,經難陀王至摩訶缽土摩王時,於波吒梨城集諸聖眾。……天魔化為跋陀羅比丘,住僧中,有一切不相應之見。現諸神通,以根本五事,僧伽起大諍論。上座龍與堅意等,宣傳五事。……佛教分裂為二,名上座與大眾

根據玄奘之《大唐西域記》所載,七世紀中葉玄奘入印度時,正量部之聲勢僅次於說一切有部,盛行於北印外之十九國,僧徒合計約有六萬多人。若參考優波離師承分別說系銅鍱部《銅鍱律》的記載,犢子系正量部提出的「天魔化為跋陀羅比丘」,此一「跋陀羅比丘」應是一種「隱喻」。這是暗指如同佛初滅時,當眾弟子聞知佛滅而見愁憂不樂,卻有須跋陀羅比丘提出:「我彼得脫彼大沙門亦善。此應,此不應,困惱我等,今我等若欲則為,若不欲則不為」13。另在優波離師承分別說系化地部《五分律》中,則說是跋難陀Subhadra比丘(大眾部《摩訶僧祇律》14說是摩訶羅)提出「我等於今始脫此苦,任意所為無復拘礙」15的說法。這是說佛滅後116 年的「五事異法」論爭,毘舍離地區提出五事的大天Mahādeva,就如同佛滅時的「須跋陀羅比丘」(或跋難陀、摩訶羅),將會破壞佛教的清淨。據分別說系化地部《五分律》記載,當年的上座長老大迦葉,就是為了避免 佛陀之法與律被忘失、敗壞,出面召集僧團結集法教,提出「勿令跋難陀等,別立眷屬以破正法」16,以傳續佛法令不散失。

分化自說一切有部系犢子部的正量部,是將出自阿難系說一切有部傳載之「五事異法」及「根本分裂」的發生時間,從佛滅後116 年變成佛滅後137年。認為分裂僧團的事由是「五事異法」,是出自經師傳承的阿難系僧團的記載,不同於優波離系僧團的看法。若要探尋佛教僧團分裂的緣由,經師傳承之阿難系僧團的記載,是相當值得研究,並且也有僧團愈晚分化出現,對於僧團分裂時間的記載就愈晚的情形。

  • 1. 見《摩訶僧祇律》『明雜誦跋渠法』卷第三十三:參大正藏 第22冊 p.493.1 ~ p.493.2 「七百集法藏者。佛般泥洹後,長老比丘在毘舍離沙堆僧伽藍,爾時諸比丘從檀越乞索,作如是哀言:長壽!世尊在時,得前食、後食、衣服、供養,世尊泥洹後,我等孤兒誰當見與,汝可布施僧財物。如是哀聲而乞,時人或與一罽利沙槃、二罽利沙槃乃至十罽利沙槃。」
  • 2. 見《彌沙塞部和醯五分律》『七百集法』卷第三十:參大正藏 第22冊 p.192.1-27〜p.192.2-9 「佛泥洹後百歲,毘舍離諸跋耆比丘始起十非法。一鹽薑合共宿淨;……十受畜金銀錢淨。彼諸比丘常以月八日、十四日、十五日盛滿缽水,集坐多人眾處,持缽著前以為吉祥,要人求施。時諸白衣男女大小經過前者,便指缽水言,此中吉祥,可與衣缽革屣藥直。有欲與者與之,不欲與者便譏呵言:沙門釋子不應受畜金銀及錢,設人自與不應眼視,而今云何作此求施。」
    「此是雪山中五百比丘所集法藏」 見印順《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》p.87-10 「金倉圓照博士,以卷四有「此是雪山中五百比丘所集法藏」,推論為雪山部Haimavata,可能就是這一部派的律論。」 見《毘尼母經》卷第四:參大正藏 第24冊 p.819.2-1〜3 「七百比丘集法藏今當說。如來涅槃後一百年,毘舍離毘利祇子諸比丘等,如佛所說行於十法。」
  • 6. 見《十誦律》『七百比丘集滅惡法品』卷第六十:參大正藏 第23冊 p.450.1-28〜450.2-2 「佛般涅槃後一百一十歲,毘耶離國十事出。是十事非法非善,遠離佛法,不入修妒路,不入毘尼,亦破法相。是十事,毘耶離國諸比丘,用是法、行是法、言是法清淨,如是受持。」
  • 7. 見《摩訶僧祇律》『明雜誦跋渠法之十一』卷第三十三:參大正藏 第22冊 p.677.3-21 ~p.678.1-14
  • 8. 見《摩訶僧祇律》『明雜誦跋渠法』卷第三十三:參大正藏 第22冊 p.493.1-26~p.493.2-16
  • 9. 見《舍利弗問經》:參大正藏T24 p.900.1-11 ~15 ; p.900.1-15 ~ p.900.2-28 ※筆者註:《舍利弗問經》是大眾部的傳誦,另一相仿的『文殊師利問經』則是(大乘)教派所傳,這兩部出於後世學派的典籍,當中採取的部派說法,都出於說一切有部的傳誦。從《舍利弗問經》提到的阿難系師承,見到《阿育王傳》中阿難旁傳的末田地,被改為第二師,傳法於原阿難直傳的商那和修,可見《舍利弗問經》晚於公元前一世紀的《阿育王傳》,引用出於迦濕彌羅新說一切有部的師承傳說。
  • 10. 參《正法之光》創刊號p.14 〜p.15 :原始佛教會 2010年7月8日 臺灣出版
  • 11. 見世友《十八部論》,姚秦•鳩摩羅什Kumārajīva 初譯:參大正藏T49 p.18.1-9〜13
  • 12. 參《印度佛教史》寺本婉雅日譯本 附註87〜89,p.376〜377
  • 13. 見南傳《銅鍱律》『小品』『五百結集犍度』:漢譯南傳大藏『律藏』(四)p.381-12~ p.382-1 「時老年出家者須跋陀羅告諸比丘言:諸友!勿憂、勿愁,我彼得脫彼大沙門亦善。此應,此不應,困惱我等,今我等若欲則為,若不欲則不為。」 ※據部派佛教傳誦之《大般涅槃經》,佛臨入滅時,最後度百二十歲的外道須跋陀羅成阿羅漢,這兩位須跋陀羅,並非同一人。 見法顯譯南傳《大般涅槃經》卷下:參大正藏 T1 p.204.2-5~ 8; p.204.2-23~ 26 「爾時世尊告阿難言:汝今當知,我於道場,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最初說法,度阿若憍陳如等五人,今日在於娑羅林中,臨般涅槃,最後說法,度須跋陀羅。……須跋陀羅前白佛言︰我今不忍見天人尊入般涅槃,我於今日,欲先世尊入般涅槃。佛言︰善哉!時須跋陀羅即於佛前入火界三昧而般涅槃。」
  • 14. 見《摩訶僧祇律》『五百比丘集法藏』:參大正藏 T22 p.490.124~27 「時摩訶羅聞佛已般泥洹,語尊者摩訶迦葉言:我今永得解脫。所以者何?彼阿羅訶在時常言:『是應行,是不應行』。今已泥洹,應行、不應行自在隨意。」
  • 15. 見《五分律》卷第三十『五百集法』:參大正藏 T22 p.190.2~p.190.3-3 「爾時、世尊泥洹未久,大迦葉在毘舍離獼猴水邊重閣講堂,與大比丘僧五百人俱,皆是阿羅漢唯除阿難。(大迦葉)告諸比丘:昔吾從波旬國向拘夷城,二國中間聞佛世尊已般泥洹,我時中心迷亂不能自攝。諸聚落比丘、比丘尼、優婆塞、優婆夷,或躄、或踊宛轉于地,莫不哀號嘆速、嘆疾,世間空虛,世間眼滅。時跋難陀先遊於彼,止眾人言:彼長老常言,應行是、不應行是,應學是、不應學是,我等於今始脫此苦,任意所為無復拘礙。何為相與而共啼哭?吾聞其語倍復憂毒,佛雖泥洹比尼現在,應同勗勉共結集之。勿令跋難陀等,別立眷屬以破正法。諸比丘咸以為善,白迦葉言:阿難常侍世尊,聰叡多聞具持法藏,今應聽在集比丘數。迦葉言:阿難猶在學地,或隨愛恚癡畏,不應容之。」
  • 16. 見《五分律》卷第三十『五百集法』:參大正藏 T22 p.190.2~p.190.3-3 「爾時、世尊泥洹未久,……(大迦葉)告諸比丘:……時跋難陀先遊於彼,止眾人言:彼長老常言,應行是、不應行是,應學是、不應學是,我等於今始脫此苦,任意所為無復拘礙。何為相與而共啼哭?吾聞其語倍復憂毒,佛雖泥洹比尼現在,應同勗勉共結集之。勿令跋難陀等,別立眷屬以破正法。……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