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陀正覺後2456年/西元2024年

菩提道次第綱要

隨佛禪師

一、原始佛教的定義及爭論

佛滅後116 年佛教部派的分裂,形成了保持傳統教說的阿難系僧團,還有創新教說的優波離系分別說部及大眾部僧團。阿難系僧團重在保持務實、實證的原有佛教教說,優波離系分別說部及大眾部僧團則朝向理想化、神化的世俗需要來發展新的教說,所以佛教僧團形成了「務實、實證」與「理想化、神化」兩大路線的競合發展。最後,在佛滅後約250 年(137 B.C.E.),保持傳統教說的阿難系僧團失敗了。

雖然理想化、神化的信仰,擴大了佛教的信眾規模,但是神化的「聖者典範」不僅使佛教日漸的神道化,也使得配合「神化聖者信仰」發展的新教說日益昌盛,終至讓佛教忘失了佛陀原有的教說,造成佛弟子迷失解脫、證菩提的正道,而不得不「各說個話,莫衷一是」的部派見解,促成佛教陷在不斷發展新教說與不斷分裂的困境。

當佛教發生部派分裂以後,宣揚部派思想的『阿毘達磨(論述)』被不當的推崇,成為與佛說之「經」、「律」同列(三藏)的學法標準。例如:南傳銅鍱部佛教在教育學人上,多還是採取先讀『阿毘達磨(論述)』,後讀佛經的引導方式,這就是確立部派的傳統教育方法。部派佛教的教說,形塑出後世佛教學人的生命觀、世間觀、人生觀、生死觀、聖賢觀,進而影響了佛教學人的生活態度及現實佛教的面貌,徹徹底底的改變了由 釋迦佛陀啟化的佛教(原始佛教)。

1.《舍利弗阿毘曇》對佛教發展的影響

佛教最早傳出的『阿毘達磨(論述)』,是分別說部傳誦的《舍利弗阿毘曇》。《舍利弗阿毘曇》提倡的「新教說」,如「菩薩」、「三十二相」、「如來十力、四無所畏」1,還有「五下分結」、「五上分結(無明最後斷)」2……等,徹底的改變了佛教傳統經說的「聖者典範」、「生死觀點」、「修證次第」,深深的影響了後世佛教信仰的形態及演變,促成各種「部派學說哲理、實踐方法」的發展及部派的分化競爭。

在種種「新教說」當中,最需要注意的改變,是《舍利弗阿毘曇》為了配合理想化、神化的「菩薩」、「佛陀」信仰,提倡了「無明最後斷(五上分結)」的新修證次第,修改了 佛陀教法的核心──十二因緣法的解說及分位,也就是將原本以「六入處」為分位的十二因緣說,改為以「識」為生之始的分位說,造成「十二因緣法的解說法」無法和 佛陀教導的「禪法」契合,使得部派佛教的禪法錯亂分歧,遠離正覺、解脫的正道。關於「十二因緣法」的原說及分位探究,留待下一章再作詳細說明。

部派佛教各部派為了將新出的「自部部義」(各部集成為自有的『阿毘達磨(論書)』),建立權威可信的地位,一方面將原有的傳統經說傳誦,部份加以修改成符合「自部部義」的新傳誦面貌;二方面在原有的經說傳誦中,加入符合「自部部義」的新經說。這些契合「自部部義」的增新經說與修改傳誦,揉雜在原有的傳誦當中,形成「古新不分,偏正合集」的部派傳誦型式。

這種揉雜「自部部義」的經說傳誦,強化了部派自有『阿毘達磨(論書)』的權威,而附會於佛說或聖弟子傳的『阿毘達磨(論書)』,也肯定了揉雜「自部部義」的經說傳誦。揉雜「自部部義」的經說傳誦,還有部派自有的『阿毘達磨(論書)』,兩者都是為部派的確立提供了「合法性」的基礎。

如果要探究 釋迦佛陀親教的教法,必需回到「依經依律」的準則,根據古老的經說,也就是各部派共傳、共說的古老經義,探究佛陀教法的原義。

2. 探究古老教說的根據

2-1 關於四部聖典的發展

佛滅後116 年佛教發生部派分裂前,當時佛教各地僧團的共傳經說,是從佛滅當年「第一次結集」至佛滅後百年「第二次結集」,歷經百年的發展所形成的四部聖典。關於四部聖典的集成次第,經師傳承的阿難系說是先集《相應部》,律師傳承的優波離系大眾部及分別說部,都說是先集《長部》。經師(阿難系僧團)記載的《相應阿含》、《長阿含》、《中阿含》、《增壹阿含》等集經次第3,是在陳述聖典集成歷史的次第。律師(優波離系僧團)傳說的次第,如大眾部4、分別說系化地部5說的《長阿含》、《中阿含》、《相應阿含》、《增壹阿含》,或是分別說系其餘的法藏部6、飲光部7說的《長部》、《中部》、《增支部》、《相應部》等次第,或是銅鍱部8編集的《長部》、《中部》、《相應部》、《增支部》等次第,應當都是在「第二次結集」四部聖典發展完備後,因為部派的分裂促成各部派依據四部聖典的內容,另外再編排出自部作為引導世人信仰、學法、辨證、禪修與生活日用的運用次第。因此,阿難系僧團的記載是表述四部聖典集成的歷史過程及次第,優波離系諸部派傳說的次第,則是重在表現自身部派的運作及取用。

四部聖典的集出及內容,是由「第一次經典結集」至佛滅百年間,僧團當中的「持經者suttadhara(或稱「持法者dhammadhara」)」及「持母者mātikādhara」9的持誦內容所編集而成。「持經者」是持誦『因緣』、『食』、『聖諦』、『界』、『五陰(蘊)』、『六處』、『道品(四念處等)』等七事相應教(修多羅),還有佛滅百年間增新、附會為「佛說」、「佛弟子說」的『記說』,以及傳說出自護法八眾之歌詠、偈頌性質的『祇夜』。「持母者」是持誦「經法綱要(本母)」,「母」是指目得迦(巴mātika)、摩呾理迦(梵mātṛkā),又稱為本母、智母,行母等,這是指從傳統的經說傳誦中,加以整理出諸經說的綱要及通義,成為經法要略的傳誦。根據《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》『雜事』卷四十10、《阿育王傳》卷四11、《阿育王經》卷六12等記載的比對,發現對於「經法綱要(本母,巴mātika 目得迦,梵mātṛkā 摩呾理迦)」的「智母」、「本母」、「摩窒里迦」、「摩得勒伽」的內容,一致共說的是「四念處、四正勤、四神足、五根、五力、七菩提分、八聖道分」。這也就是在早期經說傳誦當中,被稱為『修多羅(包括因緣、食、聖諦、界、五陰(蘊)、六處、道品等七事相應教)』的『道品』部份。在佛滅後百年「第二次經典結集」時,「持經者」持誦的『七事修多羅』、『記說』、『祇夜』等九部經,被僧團依照經說的長短,分編為《相應阿含》、《中阿含》、《長阿含》;「持母者」持誦『七事修多羅』、『記說』、『祇夜』等九部經的「本母」,則分類纂集為《增壹阿含》。因此,在「第二次經典結集」時,共有四部聖典的集成。

四部聖典的集成次第,在不同部派的《律藏》陳述中(參考《正法之光》第27 期p.22~p.23),可以見到《長阿含》(《長部》)編在《中阿含》(《中部》)之前,《中阿含》(《中部》)則在《增壹阿含》(《增支部》)之前,這三部聖典如是編排次第,是所有部系的共說。真正差異的說法,是《相應阿含》(《相應部》)與《增壹阿含》(《增支部》)的編排次第。

四部聖典當中的《增壹阿含》為最後集出的說法,是阿難系說一切有部、優波離系的大眾部與分別說系化地部、銅鍱部的共說。雖然分別說部系的法藏部、飲光部不是這麼傳說,但是可以說部派初分時,兩大部系、三大部派都有《增壹阿含》最後集出的記載。如此可見,《增壹阿含》為最後集出的記載,應當是相當可信的說法。

關於《相應阿含》(《相應部》)的編排次第,阿難系僧團13則依集成歷史的先後,將保持「第一次結集」集成之『七事修多羅』的《相應阿含》,說是編在其他三部聖典的前面;大眾部14是說《相應阿含》編在《中阿含》之後,列在佛教辭典性質的《增壹阿含》之前;分別說部系的化地部15、銅鍱部16是與大眾部的編集次第相同,將《相應部》編在《中部》之後,《增支部》之前;分別說部系的法藏部17、飲光部18則是將《相應部》編在《長部》、《中部》、《增支部》的後面,列在自部編集的《雜藏》之前。

然而,筆者個人認為目前的經說傳誦包含了古說及增新,古說的重點應當是在「顯揚不共世間的真實義」,而增新主要應是出於兩種目的:第一個目的,應當是為了詳細解說 佛陀的教導,辨明佛法的真義,釐清學人的疑慮,破斥訛誤的說法,引攝學人契入佛法;第二個目的,應是仰敬 佛陀的聖德,讚嘆佛法的殊勝及利益,傳揚僧團的清淨與功德,引導人天歸敬佛、法、僧。因此,出自第一類目地的增新傳誦,多是附會為「佛說」、「佛弟子說」的『記說』,因為這類增新是為了「解說佛法,辨明真義,釐清疑慮,破斥訛誤,引攝入法」,所以經說的篇幅應當會比原有古老的『七事修多羅』更長,並且是越後期增新的經篇就越長。理由是經過初步的解說後,如果學人還無法明白,再次的解說必會更加詳細廣博。如此一來,這類的增新經誦,應是先傳出短篇,次為中篇,後為長篇。出自第二類目地的增新傳誦,多為傳說出自護法八眾之短篇歌詠、偈頌的『祇夜』,這類增新的出現應當相當的早,這是在嚴謹的經說法教之外,為了通俗佈教的需要而形成的讚詠,內容簡約、感性,應對的對象相當的多面。

如果真是如筆者所言,四部聖典的集成次第,當然原有的古說是最初的傳誦,那麼傳誦「第一次經典結集」集成之『七事修多羅』的《相應阿含》,必定是被編在最前面。另外,在佛滅後百年間增新、附會為「佛說」、「佛弟子說」的『記說』,還有傳說出自護法八眾之短篇歌詠、偈頌的『祇夜』,都是在「第二次經典結集」時,由佛教僧團依照經說的短、長予以分編。僧團分編時,屬於短篇歌詠、偈頌的『祇夜』與短篇的『記說』,是與短篇經說為主的『七事修多羅』合編為《相應阿含》,這些內容既有初始集成的古老經說,也有較早傳出的增新傳誦;屬於中篇的『記說』傳誦,多是在增新的短篇經說之後傳出,應當是編在短篇經說為主的《相應阿含》之後,成為《中阿含》,內容應當是稍晚些時期才傳出的增新傳誦。屬於長篇的『記說』傳誦,內容多是仰讚 佛陀的聖德,引攝世人崇仰世尊,增進世人對佛陀與佛法的崇敬為主。這些內容很可能是在 佛陀入滅後,隨即作出的增新傳誦,弟子們藉由懷念、推崇佛陀的偉大,方便攝化一般世人歸佛,如此才會被編在《中阿含》之前,成為《長阿含》。最後編集出來的聖典,應當是由「持母者(持經法綱要者)」持誦九部經(『七事修多羅』、『祇夜』、『記說』)的「本母」,經由分類纂集而成的《增壹阿含》。

或許,《相應部》、《長部》、《中部》、《增支部》的次第,才是四部聖典內容的傳出次第,而這正是經師傳誦的說法(見《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》『雜事』19)。其他的編排法,應當是各部派依據自部教化及運用的需要,而編列的次第,所以四部聖典的編排次第是各有不同。部派分裂後,再另外編集出第五部《雜藏》(《雜部》、《小部》)的分別說部系與大眾部系,都是把最後集出的《雜藏》編在四部聖典之後。

在分別說系錫蘭銅鍱部傳誦的五部巴利聖典,還有漢譯四部『阿含聖典』(《相應阿含》、《中阿含》出自阿難系說一切有部,《長阿含》出自分別說系法藏部,《增壹阿含》可能出自大眾系說出世部)中,可以見到許多增新的部義經說,還有被修改過的傳誦內容。

如果要釐清甚麼是 佛陀的原說?了解甚麼是百年內的增新傳誦?又探究出甚麼是部派分裂以後才有的「部派增新」與「修改的傳誦」?這些問題的釐清,絕對需要針對包含「第一次經典結集」集成的《相應阿含》(《相應部》)作深入的考證與研究,否則必定無法確認這些重要問題的答案何在。

2-2 關於《相應阿含》

阿難系說一切有部傳誦的《相應阿含》,經歷了四個階段的發展:

一、佛滅當年(387 B.C.E.)「第一次經典結集」集出『因緣』、『食』、『聖諦』、『界』、『五陰(蘊)』、『六處』、『道品(四念處等)』等七事相應教(修多羅),這是 釋迦佛陀親說教法的集成,也是最初的佛教教說(原始佛法)。初始集成的經說,是採取「合誦」的方式集成,也是用「憶持」的方式傳誦於後世。當時僧團沒有採用「固定類型的語言」來傳誦集成的經說,猶如 佛陀住世時,依各地僧團的地方用語,憶持、傳誦佛陀的教導。

二、佛滅百年「第二次結集」時(287 B.C.E.),將「第一次結集」集成的七事相應教(即『修多羅』),還有佛滅百年間才增新而附會於「佛說」、「佛弟子說」之『記說』當中的短篇經誦,以及護法八眾所說的短篇偈頌──『祇夜』,正式的編集為《相應阿含》的原型。

三、佛滅後116 年(271 B.C.E.),佛教發生「五事異法」的論爭,分裂為阿難系僧團與優波離系的分別說部(自稱上座部)、大眾部,此後分別說部、大眾部各自結集出自部的『阿毘達磨(論述)』(分別說部傳誦《舍利弗阿毘曇》,大眾部傳誦《昆勒》)與增新的《雜部》經說,而阿難系僧團則是盡力的維持「第二次結集」集成的四部聖典,無有『阿毘達磨(論述)』及《雜部》經說的編纂。

四、佛滅後約250 年(137 B.C.E.),阿難系僧團有迦旃延尼子受到《舍利弗阿毘曇》的影響,寫出揉雜《舍利弗阿毘曇》思想的《發智論》,改變阿難系僧團維護經說、律戒而不弘『阿毘達磨(論述)』的立場,造成阿難系僧團的分裂,才分化為雪山部與重論的說一切有部。此後,說一切有部傳誦的《相應阿含》,即從「第二次結集」時集成的內容、型式,經歷佛滅後116~250 年間的維護古說階段,進入說一切有部再加以編纂為「具有自部論義」色彩的經說傳誦,這包括了增新、編修、纂集,當然多少也融攝了其他部派的傳誦在內。

關於阿難系僧團的演變及分化,據真諦之『部執異論疏』說20

上座弟子部,唯弘經藏,不弘律、論二藏故。上座部說云:……律者有開、遮,隨有緣、不定,故不可依也。毘曇則廣解諸義,雖與經相應,亦有過根本者。經是根本,無開遮、增減之過,律與毘曇竝是末,末不及本。弘本攝末,故唯弘經,不弘餘二藏也。事事依經以為規矩,經中所明教正無曲,故此部皆道德勝餘部也。

從迦葉已來,至優波笈多,專弘經藏,相傳未異。……至迦旃延子等,棄本取末,所說與經不相符。 欲刊定之,使改末歸本,固執不從。再三是正,皆執不迴,因此分成異部。

在隋朝吉藏著作的《三論玄義》21則說︰

上座弟子(指阿難系僧團,不是自稱上座部的分別說部)但弘經,以經為正。律開遮不定;毗曇但釋經, 或過本,或減本,故不正弘之……薩婆多部(即說一切有部),謂毘曇最勝,故偏弘之。……上座弟子見其 棄本弘末,四過宣令,遣其改宗,遂守宗不改,而上座弟子移往雪山避之(後稱雪山部)。」

2-3 關於《相應部》

分別說系傳誦的《相應部》,經歷了五個階段的發展,第一、第二個階段等同《相應阿含》,當部派分裂後則由分別說部自行編集出自部的傳誦:

一、佛滅當年(387 B.C.E.)「第一次經典結集」集出『因緣』、『食』、『聖諦』、『界』、『五陰(蘊)』、『六處』、『道品(四念處等)』等七事相應教(修多羅),這是 釋迦佛陀親說教法的集成,也是最初的佛教教說(原始佛法)。

二、佛滅百年「第二次結集」時(287 B.C.E.),將「第一次結集」集成的七事相應教(即『修多羅』),還有佛滅百年間才增新而附會於「佛說」、「佛弟子說」之『記說』當中的短篇經誦,以及護法八眾所說的短篇偈頌──『祇夜』,正式的編集為《相應阿含》的原型。

三、佛滅後116 年(271 B.C.E.),「五事異法」的論爭後,佛教分裂為阿難系僧團與優波離系的分別說部(自稱上座部)、大眾部。當時優禪尼的分別說部率先結集出自部的『阿毘達磨(論述)』──《舍利弗阿毘曇》(傳說又有破斥他宗的《論事》22集出),還有增新的第五部經說──《雜部》(現稱為《小部》)。除此以外,分別說部又將「第二次結集」集成的《相應部》、《長部》、《中部》、《增支部》等四部聖典,加以重新纂集為「具有自部論義」色彩的經說傳誦,包括了增新經篇、纂集新舊經句、編修經篇的分類及次第。

四、公元前約26 年(佛滅後約361 年),分別說部分化於錫蘭島的大寺派僧團,舉行大寺派的自派結集,編集成自派(銅鍱部)的五部聖典、《銅鍱律》及『阿毘達磨(論述)』的傳誦。此時,錫蘭銅鍱部傳誦的的《相應部》,才形成具有自部論義形態的部派傳誦。

五、公元後四、五世紀,南印的覺音論師前往錫蘭大寺派,將大寺派傳誦的三藏改用巴利語書寫傳誦,這成為今日南傳佛教傳誦的源頭。

2-4 如何探究原始的教說

如果要探尋 佛陀的原說,必須探究「第一次經典結集」集出之『七事相應教(修多羅)』,而『七事相應教(修多羅)』是記載在漢譯《相應阿含》、巴利《相應部》當中。由於目前的《相應阿含》與《相應部》,都是「具有部派論義」色彩的部派傳誦,所以對照《相應阿含》與《相應部》當中的『七事相應教』,就成為不可缺少的基礎了。

然而,只有對照目前《相應阿含》與《相應部》當中的七事相應教,找出兩部經說的共同傳誦,是絕對不足以完全的確定 佛陀的原說。原因是目前的《相應阿含》與《相應部》的內容,都是部派傳誦的形態,不僅記載著「第一次經典結集」的集成,還包含了「第一次經典結集」後至佛滅百年間的增新,以及部派分裂以後的部派見解。兩部聖典都有揉雜「部派論義」在內,並且不同部派的主張,彼此經過長久時間的競合發展,或多或少會有相互融攝的情況,而變成共同承認、傳誦的「部派論義」。

因此,不同部派之間的經法共說,不能等同「第一次經典結集」集出的經說傳誦。除了探尋兩部聖典當中『七事相應教』的共說以外,還要依據佛教發展的史實,釐清佛滅百年內的增新,各部派的自部主張及特義,以及部派之間的起承轉合,才能真正明白何等經法共說是出自初始的傳誦,了知何等經說共說是出佛滅百年內的增新,確認何等共說是出自部派之「部義經誦」的相互融攝。

如果對於佛教部派的分裂與發展有確當的認識,才能在對照阿難系說一切有部傳誦的《相應阿含》及分別說系錫蘭銅鍱部傳誦的《相應部》時,經由許多同等古老經篇的顯示,既可以清楚的看到經說傳誦原有的共說(佛陀原說的內容),也可以看出「部派」對原有傳誦的改變。

以下,列舉《相應部》與《相應阿含》的經文對照,可以證明「佛陀原說」的教導,也可以發現在「部派部義」的影響下,形成了「部派傳誦」與「部義經說」的事實。

3.古老經法共說的菩提道次第

3-1 總說菩提道次第

關於 釋迦佛陀教導的菩提道修證次第,根據阿難系說一切有部傳誦的漢譯《相應阿含》(誤譯名《雜阿含》)296,287,379 經及分別說系錫蘭銅鍱部傳誦的《相應部》『因緣相應』第20,65 經、『聖諦相應』第11 經中,都有同等的記載及說明。當年 佛陀初轉法輪時,向憍陳如等五比丘教導的說法來看, 佛陀是先正覺「因緣法、緣生法(十二因緣的集法)」,正見五陰是緣生,如是則能捨斷緣生法是「常、樂、我、淨」的「妄見」,所謂了知緣生法則無常、苦、非我亦非我所,再得以明見「當已正覺因緣、緣生,若能於緣生五陰離貪、斷愛,必能斷苦」,如此明見「十二因緣的滅法」,接著明見古仙人道的「八聖道」,成就「四聖諦第一轉、四行」的正覺。其次,依據「四聖諦第一轉、四行」的正覺,再次第的修學「出世間八聖道」滿足,正定成就,具足了「四聖諦第二轉、四行」的修行。當修學「出世間八聖道」滿足,正定已經成就,即完成了無明、貪欲、瞋恚的斷盡,成就解脫、解脫知見,具足「四聖諦第三轉、四行」的修證。如是次第修習成就正覺、離貪、慈悲喜捨、解脫、成就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,完整的修證歷程就是「次第成就四聖諦三轉、十二行」。

這一教導的修證次第,在說一切有部傳誦的《相應阿含》296,287,785,379 經,還有銅鍱部傳誦的《相應部》『因緣相應』第20,65 經、『聖諦相應』11 經、《中部》(117)『大四十法經Mahācattarisaka Sutta』,都是同樣的指出:

一、先見「十二因緣的集起(無明緣行、行緣識……生緣老病死憂悲惱苦)」,成就正覺,正見無明、行……老病死等都是緣生法,斷除「恆常想」、「我想」、「眾生想」、「壽命想」、「忌諱吉慶想」等等妄見(《相應阿含》296 經、《相應部》『因緣相應』第20 經)。

《相應阿含》296 經:「我今當說因緣法及緣生法。云何為因緣法?謂此有故彼有,謂緣無明行,緣行識,乃至(緣生有老死),如是如是純大苦聚集。云何緣生法?謂無明、行……。若佛出世,若未出世,此法常住,法住、法界,彼如來自所覺知,成等正覺,為人演說,開示、顯發,謂緣無明有行,乃至緣生有老死。……多聞聖弟子,於此因緣法、緣生法,正智善見。……若沙門、婆羅門,起凡俗見所繫,謂說「我見」所繫,說「眾生見」所繫,說「壽命見」所繫,「忌諱吉慶見」所繫,爾時悉斷、悉知,斷其根本,如截多羅樹頭,於未來世成不生法。是名多聞聖弟子,於因緣法、緣生法,如實正知,善見,善覺,善修,善入。」

《相應部》『因緣相應』20 經:「諸比丘!緣生而有老死。諸比丘!緣有而有生。諸比丘!緣取而有有。諸比丘!緣愛而有取。諸比丘!緣受而有愛。諸比丘!緣觸而有受。諸比丘!緣六處而有觸。諸比丘!緣名色而有六處。諸比丘!緣識而有名色。諸比丘!緣行而有識。諸比丘!緣無明而有行。如來出世、或不出世,此事之決定、法定性、法已確立。……諸比丘!何為緣生之法耶?諸比丘!老死是緣生、無常、有為、滅盡之法,敗壞之法,離貪之法,滅法。諸比丘!生是緣生、無常、有為、滅盡之法、敗壞之法、離貪之法、滅法。……無明是緣生、無常、有為、滅盡之法、離貪之法、滅法。諸比丘!此等謂之緣生法。」

二、再進一步的正見「不知因緣、緣生者,即會對緣生法生貪愛」,如是則有生、老病死的集起。若是「已正覺因緣、緣生者,即正見緣生法則無常、苦,對緣生法離貪、斷愛」,如是則有生、老病死的滅盡。明白「凡集法者,悉皆有滅法」23,正知「十二因緣的滅法(無明滅則行滅、行滅則識滅……生滅則老病死憂悲惱苦滅)」(《相應阿含》287 經、《相應部》『因緣相應』第65 經)。此時已經如實知「五陰集法、滅法」,得明、斷無明24(《相應阿含》256 經、《相應部》『因緣相應』21 經、『蘊相應』126 經)。

《相應部》『因緣相應』12.65:「諸比丘!昔我尚未得正覺……曾作此念:此世間實陷於苦惱,生而奔向衰、老、死而又將再生。然卻不知此老死苦之出離,實則如何得知此老死苦之出離耶?……諸比丘!然則我作是念:有何故有老死耶?緣何有老死耶?諸比丘!爾時,我依正思惟,依慧悟得生:有生故有老死,緣生而有老死。諸比丘!時我作是念:「有何故有生?……有有……有取……有愛……有受……有觸……有六處?……有名色耶?……如是,此乃全苦蘊之集。諸比丘!是集、是集。我於尚未聞之法、即生眼、生智、生慧、生明、生光。……諸比丘!時我作是念:無何故無老死,因何之滅而有老死之滅耶?諸比丘!爾時,我生正思惟,依慧悟得:無生故無老死,因生之滅而有老死之滅。……諸比丘!時我作是念:「無何故無生……無有……無取……無愛……無受……無觸……無六處……無名色……如是,此乃全苦蘊之滅。諸比丘!是滅、是滅。我於尚未聞之法,即生眼、生智、生慧、生明、生光。

《相應部》『因緣相應』12.21:「色如是如是,色之集如是如是,色之滅如是如是;受如是……;想如是……;行如是……;識如是如是,識之集如是如是,識之滅如是如是。……即緣無明有行,緣行有識……如是此是全苦蘊之集。依無明之無餘,依離貪滅乃行滅,依行滅乃識滅……如是此為全苦蘊之滅。

《相應部》『蘊相應』22.126:「於此處有有聞之聖弟子。有色集法者,如實知有色集法。有色滅法者,如實知有色滅法。有色集、滅法者,如實知有色集、滅法。有受集法者…乃至…有想集法者…乃至…有行集法者…乃至…有識集法者,如實知有識集法。有識滅法者,如實知有識滅法。有識集、滅法者,如實知有識集、滅法。比丘!說此為明,如是為明人。

《相應阿含》287:「我憶宿命,未成正覺時,獨一靜處,專精禪思,作是念:何法有故老死有?何法緣故老死有?即正思惟,生如實無間等,生有故老死有,生緣故老死有。如是有……。取……。愛……。受……。觸……。六入處……。……我復作是思惟:何法無故行無?何法滅故行滅?即正思惟,如實無間等,無明無故行無,無明滅故行滅;行滅故識滅,識滅故名色滅,名色滅故六入處滅,六入處滅故觸滅,觸滅故受滅,受滅故愛滅,愛滅故取滅,取滅故有滅,有滅故生滅,生滅故老病死、憂悲惱苦滅,如是如是純大苦聚滅。我時作是念:我得古仙人道……謂八聖道:正見、正志、正語、正業、正命、正方便、正念、正定。

《相應阿含》256:「所謂明者是知,知者是名為明。又問:何所知?謂色生、滅法,色生、滅法如實知;色無常,色無常如實知;色磨滅法,色磨滅法如實知。(受……;想……;行……;)識生、滅法,識生、滅法如實知;識(無常),識無常如實知;識磨滅法,識磨滅法如實知。」

三、當正見「十二因緣的集法與滅法(見老病死如何起與如何滅,此時修行者還未解脫,老病死也還未滅)」,接著得見「能對緣生法離貪、斷愛」,就是解脫生、老病死的古仙人道,這一離貪、滅苦的古仙人道就是八正道。此時已經明見老病死苦、老病死苦的集法、老病死苦的滅法、老病死苦滅盡的正道,已經成就「四聖諦第一轉、四行」的正覺(《相應阿含》287,655 經、《相應部》『因緣相應』65 經、『根相應』52 經),成就了「慧根」及「信根」25

《相應阿含》287:「我時作是念:我得古仙人道……謂八聖道:正見、正志……正定。我從彼道,見老病死,老病死集,老病死滅,老病死滅道跡。見生……。有……。取……。愛……。受……。觸……。六入處……。名色……。識……。行,行集,行滅,行滅道跡。我於此法,自知、自覺,成等正覺。

《相應阿含》655 經:「信根者,當知是四不壞淨。精進根者,當知是四正斷。念根者,當知是四念處。定根者,當知是四禪。慧根者,當知是四聖諦。此諸功德,一切皆是慧為其首,以攝持故。

《相應部》『根相應』48.52 經:「如是於聖弟子,若聖智尚未生,則無四根之等住,無四根之安住。諸比丘!於聖弟子,若聖智已生,則有四根之等住,有四根之安住。以何為四根耶?信根、精進根、念根、定根是。

四、當已經明見老病死苦、老病死苦的集法、老病死苦的滅法、老病死苦滅盡的正道,成就「四聖 諦第一轉、四行」的正覺後,即能依據「四聖諦第一轉、四行」的正覺,也就是具足「慧根(四聖諦如 實知)」,攝導精進修行的「精進根」、「念根」、「定根」26,也就是修習離貪、斷愛之出世間八正道,這就 是「四聖諦第二轉、四行」的修證。如《相應阿含》785 經(《中部》(117)『大四十法經』)所說:

聖弟子,苦、苦思惟,集……,滅……,道、道思惟,無漏思惟相應於法,選擇、分別、推求、覺知、 黠慧、開覺、觀察,是名正見,是聖、出世間、無漏、不取、正盡苦、轉向苦邊。……聖弟子,苦、苦思 惟,集……,滅……,道、道思惟,……是名正志是聖、出世間、無漏、不取、正盡苦、轉向苦邊。…… 聖弟子,苦、苦思惟,集……,滅……,道、道思惟,……是名正語是聖、出世間、……是名正業是聖、 出世間、……是名正命是聖、出世間、……是名正精進是聖、出世間、……是名正念是聖、出世間、…… 是名正定是聖、出世間、無漏、不取、正盡苦、轉向苦邊。

五、當依「四聖諦第一轉、四行」的正覺,攝導出世間八正道的修行,次第的修行成就出世間正定, 具足五根,完成「四聖諦第二轉、四行」的修證後,即已經完成愚癡、貪欲、瞋恚的斷盡,成就解脫, 具足解脫知見,得身作證:「自知不受後有」。這正是「四聖諦第三轉、四行」的成就,得成就正覺、離 貪、解脫、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此一修證次第,在說一切有部傳誦的《相應阿含》749,379 經,還有 銅鍱部傳誦的《相應部》『聖道相應』第1 經、『聖諦相應』11 經,都是清楚、同等的說法:

《相應阿含》749 經:「若起明為前相,生諸善法時,慚、愧隨生;慚愧生已,能生正見。正見生已, 起正志、正語、正業、正命、正方便、正念、正定,次第而起。正定起已,聖弟子得正解脫貪欲、瞋恚、 愚癡;如是聖弟子得正解脫已,得正知見:我生已盡,梵行已立,所作已作,自知不受後有。

《相應部》『聖道相應』45.1 經:「諸比丘!以明為前,因生善法,隨生慚愧。諸比丘!隨明於有智者則生正見,有正見則生正思惟,有正思惟則生正語,有正語則生正業,有正業則生正命,有正命則生正精進,有正精進則生正念,有正念則生正定。

《相應阿含》379 經:「我已於四聖諦、三轉、十二行,生眼、智、明、覺故,於諸天、魔、梵,沙門、婆羅門,聞法眾中,得出,得脫,自證得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

《相應部》『聖諦相應』56.11 經:「我於四聖諦以如是三轉、十二行相之如實智見尚未達悉皆清淨時,諸比丘!我於天、魔、梵世、沙門、婆羅門、人、天眾生中,不被稱之為無上正等覺之現等覺。

3-2 別說菩提道次第

3-2-1 聖慧在前攝導正道的修行

在說一切有部傳誦的《相應阿含》655 經,還有銅鍱部傳誦的《相應部》『根相應』第52 經,都是清楚、同等的指出「明見四聖諦的慧根」在前,攝導信根、精進根、念根、定根的修證。

《相應阿含》655 經:「信根者,當知是四不壞淨。精進根者,當知是四正斷。念根者,當知是四念處。定根者,當知是四禪。慧根者,當知是四聖諦。此諸功德,一切皆是慧為其首,以攝持故。

《相應部》『根相應』48.52 經:「如是於聖弟子,若聖智尚未生,則無四根之等住,無四根之安住。諸比丘!於聖弟子,若聖智已生,則有四根之等住,有四根之安住。以何為四根耶?信根、精進根、念根、定根是。

3-2-2 先見十二因緣集、滅法,得明、斷無明

佛陀教導的修證次第,是先如實知見「十二因緣法、緣生法」成就正覺,隨後即明白「十二因緣的滅法」27。如當年憍陳如見法時說:「有集法者,悉皆有此滅法28。」當明見「十二因緣的集法與滅法」,就是已得法眼29、得明、斷無明30。見南傳《相應部》『預流相應』28 經、『因緣相應』21 經、『蘊相應』126 經,《相應阿含》846-2,256 經:

《相應部》『預流相應』55.28:「聖弟子當止息五種怖畏、怨讎,成就四種預流,以慧善觀聖理,善通達時,若心欲者,則自得記別,而曰:「於我地獄滅盡、畜生滅盡、餓鬼趣滅盡、惡生、惡趣、墮處滅盡,而得預流,墮法滅、決定、趣向等覺。……以何為慧善觀聖理,善通達之耶?……謂:緣無明生行,緣行生識,……緣生生老死愁悲苦憂惱。如是,此為一切苦蘊之集起。又:無明無餘離滅故行滅,……生滅故老死愁悲苦憂惱滅。如是,此為一切苦蘊之滅。

《相應阿含》846-2:「若比丘於五恐怖、怨對休息,三事決定不生疑惑,如實知見賢聖正道,彼聖弟子能自記說:地獄、畜生、餓鬼惡趣已盡,得須陀洹,不墮惡趣法,決定正向三菩提,七有天、人往生,究竟苦邊。……何等為聖道如實知見?謂十二支緣起如實知見。如所說:是事有故是事有,是事起故是事起,如緣無明行,緣行識,緣識名色,緣名色六入處,緣六入處觸,緣觸受,緣受愛,緣愛取,緣取有,緣有生,緣生老病死、憂悲惱苦,是名聖弟子如實知見。」

《相應部》『因緣相應』12.21:「色如是如是,色之集如是如是,色之滅如是如是;受如是……;想如是……;行如是……;識如是如是,識之集如是如是,識之滅如是如是。……即緣無明有行,緣行有識……如是此是全苦蘊之集。依無明之無餘,依離貪滅乃行滅,依行滅乃識滅……如是此為全苦蘊之滅。

《相應部》『蘊相應』22.126:「於此處有有聞之聖弟子。有色集法者,如實知有色集法。有色滅法者,如實知有色滅法。有色集、滅法者,如實知有色集、滅法。有受集法者…乃至…有想集法者…乃至…有行集法者…乃至…有識集法者,如實知有識集法。有識滅法者,如實知有識滅法。有識集、滅法者,如實知有識集、滅法。比丘!說此為明,如是為明人。

《相應阿含》256:「所謂明者是知,知者是名為明。又問:何所知?謂色生、滅法,色生、滅法如實知;色無常,色無常如實知;色磨滅法,色磨滅法如實知。(受……;想……;行……;)識生、滅法,識生、滅法如實知;識(無常),識無常如實知;識磨滅法,識磨滅法如實知。」

3-2-3 先見十二因緣集、滅法,後見八正道

如理作意(向根源作意觀察)是指正觀「十二因緣的集法」成就正覺,即能智見「五陰是緣生,緣生法則無常、苦、非我亦非我所」,了知不知五陰是緣生者的無明者,則對五陰生貪愛,因貪愛則繫著於五陰苦。接著,已經如是如實知見「十二因緣的集法」(先知法住),則能明見「若對緣生法能離貪、斷愛,就能離苦」,如是得以「明白十二因緣的滅法」,確知「確實有生死苦的集起,也確實有生死苦的滅盡」(後知有涅槃)。接著,如實知唯有對緣生法能離貪、斷愛,才能真正的離苦,所以智見「離貪、斷愛是滅苦的正道」,此謂「八聖道」。見《相應阿含》287,768 經31(南傳《相應部》『因緣相應』65 經、『道相應』2 經):

《相應阿含》287:「我憶宿命,未成正覺時,獨一靜處,專精禪思,作是念:何法有故老死有?何法緣故老死有?即正思惟,生如實無間等,生有故老死有,生緣故老死有。如是有……。取……。愛……。受……。觸……。六入處……。……我復作是思惟:何法無故行無?何法滅故行滅?即正思惟,如實無間等,無明無故行無,無明滅故行滅;行滅故識滅,識滅故名色滅,名色滅故六入處滅,六入處滅故觸滅,觸滅故受滅,受滅故愛滅,愛滅故取滅,取滅故有滅,有滅故生滅,生滅故老病死、憂悲惱苦滅,如是如是純大苦聚滅。我時作是念:我得古仙人道……謂八聖道:正見,正志,正語,正業,正命,正方便,正念,正定。

《相應阿含》768:「佛告阿難:……我為善知識故,令諸眾生修習正見,依遠離,依無欲,依滅,向於捨;乃至修正定,依遠離,依無欲,依滅,向於捨。

《相應部》『道相應』45.2 經:「阿難!云何有善知識、善伴黨、善隨從之比丘,修習八支聖道,多修八支聖道耶?阿難!於此有比丘,依遠離、依離貪、依滅盡,迴向於捨,以修習正見;依遠離[、依離貪、依滅盡、迴向於捨,]以修習正思惟;……以修習正語;……以修習正業;……以修習正命;……修習正精進;……修習正念;依遠離、依離貪、依滅盡、迴向於捨,修習正定。阿難!如是有善知識、善伴黨、善隨從之比丘,修習八支聖道,多修習八支聖道。

阿難!應依此理而得知:有善知識、善伴黨、善隨從者,此悉皆為梵行。阿難!以我為善知識,故有生法之眾生,解脫生;有老法之眾生,解脫老;有死法之眾生,解脫死;有愁、悲、苦、憂、惱法之眾生,解脫愁、悲、苦、憂、惱。阿難!應依此理而知,有善知識、善伴黨、善隨從者,此悉皆為梵行。」

3-2-4 依四聖諦的正覺,修出世間八正道

當明見「十二因緣集法、滅法」及「八正道」後,已經是如實明見老病死苦、老病死苦的集法、老病死苦的滅法、老病死苦滅盡之道,已成就「四聖諦第一轉、四行」的正覺了。接著,即能依據「四聖諦第一轉、四行」的正覺,也就是具足「慧根(四聖諦如實知)」,已能「於佛法僧淨信無疑」,成就「信根」。見《相應部》『聖諦相應』18 經、《相應阿含》420 經:

《相應部》『聖諦相應』56.18 經:「大德!所謂明、明者。大德!云何為明耶?云何為隨明耶?比丘!苦之智,苦集之智,苦滅之智,順苦滅道之智,此名之明;如是者為隨明。

《相應阿含》420:「若沙門、婆羅門,於苦聖諦有疑者,則於佛有疑,於法、僧有疑。若於集、滅、道聖諦疑者,則於佛有疑,於法、僧有疑。若於苦聖諦無疑者,則於佛無疑,於法、僧無疑。於集、滅、道聖諦無疑者,則於佛無疑,於法、僧無疑。

「慧根(四聖諦如實知)」具足,能攝導精進修行的「信根」、「精進根」、「念根」、「定根」32。見《相應阿含》655 經:

「有五根,何等為五?謂信根,精進根,念根,定根,慧根。信根者,當知是四不壞淨。精進根者,當知是四正斷。念根者,當知是四念處。定根者,當知是四禪。慧根者,當知是四聖諦。此諸功德,一切皆是慧為其首,以攝持故。

「慧根(四聖諦如實知)」、「信根」具足後,能精進的「次第修習」離貪、斷愛之出世間八正道,這就是「四聖諦第二轉、四行」的修證,也就是「慧根(四聖諦如實知)」攝導「精進根」的修習。見《相應阿含》785,768 經、《中部》(117)『大四十法經』所說:

《相應阿含》785 經:「聖弟子,苦、苦思惟,集……,滅……,道、道思惟,無漏思惟相應於法,選擇、分別、推求、覺知、黠慧、開覺、觀察,是名正見,是聖、出世間、無漏、不取、正盡苦、轉向苦邊。……聖弟子,苦、苦思惟,集……,滅……,道、道思惟,……是名正志是聖、出世間、無漏、不取、正盡苦、轉向苦邊。……聖弟子,苦、苦思惟,集……,滅……,道、道思惟,……是名正語是聖、出世間、……是名正業是聖、出世間、……是名正命是聖、出世間、……是名正精進是聖、出世間、……是名正念是聖、出世間、……是名正定是聖、出世間、無漏、不取、正盡苦、轉向苦邊。

《中部》『大四十法經』:「世尊乃如是曰:然者,諸比丘!如何是方便及共資助聖正定?謂正見、正思惟、正語、正業、正命、正精進、正念。諸比丘!由此等七支,可令資助其心一境性。諸比丘!此稱共聖正定之方便,共名為資助。

《相應阿含》768:「佛告阿難:……我為善知識故,令諸眾生修習正見,依遠離,依無欲,依滅,向於捨;乃至修正定,依遠離,依無欲,依滅,向於捨。

當依「四聖諦初轉、四行」的正覺(「慧根」),成就了「信根」,再依「慧根」攝導出世間八正道的修行,也是「精進根」的修習。此時,先已明見八正道,再精進修習出世間八正道,必定不離「十二因緣集法與滅法(也說是四念處集、滅法)」的「正念」,不失「依遠離,依無欲,依滅,向於捨」的「正見」、「正智」,在六入處攝導修習離貪的「出世間八正道」。這正是 佛陀教導的「正念、正智住」,能夠「於六入處住正律儀」, 佛陀稱為「賢聖法律無上修根」。見《相應阿含》622,609,282 經、《相應部》『念處相應』2 經、《中部》(152)『根修習經』:

《相應阿含》622:「汝等比丘!勤攝心住,正念、正智。……云何名比丘正智?若比丘去來威儀,常隨正智;迴顧、視瞻、屈伸、俯仰、執持衣缽、行住坐臥、眠覺、語默,皆隨正智住,是(名)正智。云何正念?若比丘內身身觀念住,精勤方便,正智、正念,調伏世間貪憂;如是受……,心……,法法觀念住,精勤方便,正智、正念,調伏世間貪憂,是名比丘正念。是故汝等勤攝其心,正智、正念。」

《相應部》『念處相應』47.2 經:「諸比丘!云何為比丘之正念耶?諸比丘!於此有比丘,於身觀身,熱誠、正知、正念,調伏世間貪憂而住,於受……於身……於法觀法,熱誠、正知、正念,調伏世間貪憂而住。諸比丘!如是為比丘之正念。諸比丘!云何為比丘之正知耶?諸比丘!於此有比丘,進退以正知而作,觀察以正知而作,屈伸以正知而作,持僧伽梨、缽衣以正知而作,飲食嚐味以正知而作,大小便以正知而作,行住坐臥眠醒語默以正知而作。諸比丘!如是為比丘之正知。諸比丘!比丘應以正念、正知而住,此即我為汝等之教誡。

《相應阿含》609 經:「我今當說四念處集,四念處沒。諦聽,善思。何等為四念處集,四念處沒?食集則身集,食滅則身沒。如是隨集法觀身住,隨滅法觀身住,隨集、滅法觀身住,則無所依住,於諸世間永無所取。如是觸集則受集,觸滅則受沒。如是隨集法觀受住,隨滅法觀受住,隨集、滅法觀受住,則無所依住,於諸世間都無所取。名色集則心集,名色滅則心沒。隨集法觀心住,隨滅法觀心住,隨集、滅法觀心住,則無所依住,於諸世間則無所取。憶念集則法集,憶念滅則法沒。隨集法觀法住,隨滅法觀法住,隨集、滅法觀法住,則無所依住,於諸世間則無所取。是名四念處集,四念處沒。」

《相應阿含》282:「緣眼、色,生眼識,見可意色,欲修如來厭離,正念、正智。眼、色緣,生眼識,不可意,欲修如來不厭離,正念、正智。眼、色緣,生眼識,可意、不可意,欲修如來厭離、不厭離,正念、正智。眼、色緣,生眼識,不可意、可意,欲修如來不厭離、厭離,正念、正智。眼、色緣,生眼識,可意、不可意、可不可意,欲修如來厭、不厭俱離,捨心住,正念、正智。如是阿難!若有於此五句,心善調伏,善關閉,善守護,善攝持,善修習,是則於眼、色無上修根。耳……,鼻……,舌……,身……,意、法,亦如是說。阿難!是名賢聖法律無上修根。」

《中部》『根修習經』:「世尊乃如是曰:然、阿難!如何於聖律,為無上之根修習?於此,阿難!於比丘以眼見色已,可意生、不可意生、可意不可意生。彼如是證知:『於我如是之可意生,不可意生、可意不可意生。而此是有為、粗、緣已生也。此為寂靜、此為勝妙者,即捨此。』於彼,已生之可意、已生之不可意、已生之可意不可意滅者,捨乃住立。阿難!譬如有眼之士夫開眼已而閉眼,閉眼已而開眼,恰如是,阿難!對任何人,於如是速、於如是急,於如是容易,已生之可意、已生之不可意、已生之可意不可意滅,捨乃住立。阿難!以如是於聖者之律,關於眼所識之諸色,謂無上之根修習。耳……,鼻……,舌……,身……,意……。」

先成就「四聖諦如實知」的「慧根」,才能「正念、正智住」,在「六入處」不離「賢聖法律」的「無上修根」。這就是先具足「慧根」,才能在六入處「正念、正智住」,修離貪的「出世間八正道」。如是對「可意」厭離不生貪,對「不可意」不厭離、不生瞋怨,對「可、不可意」離厭、不厭,能夠捨念、不繫著,這是「賢聖律儀」的修習,也就是「離欲解脫戒」的修習了。

離欲!不是偏修厭離,除了修厭離,也修不厭離,而厭離與不厭離,都是對可意、不可意的貪欲止息。如對可意的貪欲止息,即對可意生厭離,如對不可意的貪欲止息,即能不因欲求不滿而瞋怨、厭離,所以對不可意不生厭離。貪欲及瞋怨都因離貪而能「捨」,所以厭離、不厭離也都能捨了。見《相應阿含》1170 經、《相應部》『六處相應』206 經後分:

《相應阿含》1170:「云何律儀?多聞聖弟子,若眼見色,於可念色不起欲想,不可念色不起恚想,次第不起眾多覺想相續住;見色過患,見過患已能捨離。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,亦復如是。是名律儀。

《相應部》『六處相應』206 經:「諸比丘!如何為攝護耶?諸比丘!於此有比丘,以眼見色,心不傾於可愛之色,心不背於不可愛之色,令正念現前,思慮無量而住;又彼如實知心解脫、慧解脫。如彼所起之惡不善法,無餘滅盡。以耳聞聲……以鼻嗅香……以舌味味……以身觸觸……以意識法,心不傾於可愛之法,心不背離於不可愛之法,令正念現前,思慮無量而住。又彼如實知心解脫、慧解脫,如彼所起之護不善法,無餘滅盡。……比丘與此同理,無論任何人,其身增修、復修正念,彼眼亦不為可意之色所引去,不背離於不可意之色。彼耳……鼻……舌……身……意,不為可意之法所引去,不背於不可意之法。諸比丘!攝護即如是。

如是可知,先具足「四聖諦如實知」的「慧根」,而能成就「信根」,再精進修習出世間八正道,所謂修習「精進根」。這是住於「十二因緣集、滅法」的「念根」,在六入處實踐離貪的「賢聖律儀」,也就是「賢聖法律無上修根」。這即是 佛說的正念、正智(或說正知)住,遠貪、斷愛,修習賢聖法律。

依「四聖諦如實知」的「慧根」(當中包含「出世間正見」,即正見離貪滅苦的八正道),次第的修習出世間正見、正思惟、正語、正業、正命、正精進、正念、正定。當住於「十二因緣集、滅法」的「念根」,在六入處實踐離貪的「賢聖律儀」,正是導向離貪、斷愛,在六入處得以捨念、不繫著,具足正定的修習。見《相應阿含》655 經、《相應部》『根相應』第52 經:

《相應阿含》655 經:「信根者,當知是四不壞淨。精進根者,當知是四正斷。念根者,當知是四念處。定根者,當知是四禪。慧根者,當知是四聖諦。此諸功德,一切皆是慧為其首,以攝持故。

《相應部》『根相應』48.52 經:「>如是於聖弟子,若聖智尚未生,則無四根之等住,無四根之安住。諸比丘!於聖弟子,若聖智已生,則有四根之等住,有四根之安住。以何為四根耶?信根、精進根、念根、定根是。

這是清楚的指出「明見四聖諦的慧根」在前,攝導信根、精進根、念根、定根的修證,次第的成就五根,這也正是「四聖諦初轉四行」與「四聖諦第二轉四行」的修行。簡單的說,先具足聖慧,再修學賢聖律戒,最後成就出世間的正定,也就是「慧、戒、定」次第的修習。

3-2-5 先斷無明得慧解脫,後斷貪欲得心解脫

首先針對「如實觀察五陰如何生起(如理作意)」,得正覺「十二因緣的生法(集法)」、斷無明,接著再次第的修習,得明見「四聖諦」,成就「四聖諦第一轉、四行」的正覺,具足「慧根」,成就「慧解脫」。接著,依「四聖諦」的如實智見為前導,引攝「出世間八正道」的修行,修學離貪、斷愛、出世間的正見、正志……正定,次第而起。正定起已,「出世間八正道」的修行滿足,已經離貪、斷愛成就「心解脫」,具足解脫知見,得身作證:「我生已盡,自知不受後有」33。見《相應阿含》710,2,5 經、《相應部》『蘊相應』52 經:

《相應阿含》710 經:「若彼比丘離貪欲,心解脫,得身作證;離無明,慧解脫。

《相應阿含》2 經:「欲貪斷者說心解脫。如是心解脫者,若欲自證,則能自證:我生已盡,梵行已立,所作已作,自知不受後有。

《相應部》『蘊相應』22.52 經:「諸比丘!比丘若對色如理作意,如實以觀色之無常性者,則厭患於色。喜盡故貪盡,貪盡故喜盡。喜貪盡故,名為心解脫、善解脫。

《相應阿含》5 經:「於色若知、若明、若離欲貪,心得解脫者,則能斷苦。如是受、想、行、識,若知、若明、若離欲貪,心得解脫者,則能斷苦。

釋迦佛陀成就「四聖諦三轉、十二行」,完成了正覺、離貪、解脫的修證,自證得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當時 佛陀除了宣稱「已經成就無上正等覺之現等覺」,也宣稱已成就「心解脫」,自作證:「此為我最後之生,……再不受後有」。見銅鍱部傳誦的《相應部》『諦相應』11 經、『蘊相應』59 經、『六處相應』13 經、『念相應』11 經:

《相應部》『諦相應』56.11 經:「我於此四聖諦,如是三轉、十二行相之如實智見已達悉皆清淨故,諸比丘!我於天、魔、梵世、沙門、婆羅門、人、天眾生中,稱之為無上正等覺之現等覺。又,我智生與見,我心解脫不動,此為我最後之生,再不受後有。

《相應部》『蘊相應』22.59 經:「波羅捺國,鹿野苑之因緣。……諸比丘!多聞之聖弟子,作如是觀者,則厭患色,厭患受……想……行……識,厭患者則離貪,離貪者則解脫,解脫者則生已解脫智,知:生已盡、梵行已立、所作已辦、不受後有。世尊如是說已,五群比丘信受歡喜世尊之所說。又說此教時,五比丘無取著,而盡諸漏令心解脫。」

《相應部》『六處相應』35.13 經:「諸比丘!依此,余於含括天、魔、梵世界,於含括沙門、婆羅門、天人,則宣示無上正等覺。而於余起智與見:「確實余心解脫,此為余最後之生,而無再生也。

《相應部》『念相應』47.11 經:「舍利弗!心解脫故,我稱之為大丈夫;心未解脫者,則不稱為大丈夫。舍利弗!何為心解脫耶?舍利弗!於此有比丘,於身觀身,熱誠、正知、正念,調伏世間之貪憂而住。彼於身觀身而住,心無所取,而由諸漏離貪解脫。於受……於心……於法觀法,熱誠、正知、正念,調伏世間之貪憂而住。彼於法觀法而住,心無所取,而由諸漏離貪解脫。舍利弗!如是而心解脫。舍利弗!心解脫故,我說為大丈夫;心未解脫者,我不說謂為大丈夫。」

如此可知, 釋迦佛陀成就「四聖諦三轉、十二行」,當完成「四聖諦第三轉、四行」,所謂:「苦聖諦,已知已知出;苦集聖諦,已知已斷出;苦滅聖諦,已知已作證出;苦滅道跡聖諦,已知已修出」34,達成解脫、具足解脫知見的時候,也正是得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的時候。在 佛陀的教導中,「已經成就無上正等覺之現等覺」和「知生已盡,再不受後有」是同一件事,解脫與三藐三菩提實無有分。

3-2-6 佛陀說慧解脫、心解脫

在 佛陀原說的解脫次第上,是「先斷無明得慧解脫,後斷貪欲得心解脫」,斷無明得正覺,斷欲得解脫。見大正藏《相應阿含》19,22,645 經、南傳《相應部》『蘊相應』70,89 經、『念相應』11 經:

《相應阿含》19 經:「佛告比丘:色是結所繫法,此法宜速除斷;斷彼法已,以義饒益,長夜安樂。如是受、想、行、識,是結所繫法,此法宜速除斷;斷彼法已,以義饒益,長夜安樂。時彼比丘聞佛所說,心大歡喜,禮佛而退。獨一靜處,專精思惟,不放逸住,乃至心得解脫,成阿羅漢。

《相應阿含》22 經:「劫波!如是比丘心善解脫者,如來說名心善解脫。所以者何?愛欲斷故,愛欲斷者,如來說名心善解脫。……爾時、劫波比丘受佛教已,獨一靜處,專精思惟,不放逸住,乃至自知不受後有。心善解脫,成阿羅漢。

《相應阿含》645 經:「於此五根如實觀察者,不起諸漏,心得離欲解脫,是名阿羅漢:諸漏已盡,所作已作,離諸重擔,逮得己利,盡諸有結,正智、心善解脫。

《相應部》『蘊相應』22.70 經:「比丘!色是止住於所染,汝於此應斷欲,受……想……行……識是止住於所染,汝於此應斷欲。……時……乃至……彼比丘得成阿羅漢。」

《相應部》『蘊相應』22.89 經:「六十位長老比丘及具壽差摩,無取著而從諸漏得心解脫。」

《相應部》『念相應』47.11 經:「舍利弗!於此有比丘,於身觀身,熱誠、正知、正念,調伏世間之貪憂而住。彼於身觀身而住,心無所取,而由諸漏離貪解脫。於受……於心……於法觀法,熱誠、正知、正念,調伏世間之貪憂而住。彼於法觀法而住,心無所取,而由諸漏離貪解脫。舍利弗!如是而心解脫。舍利弗!心解脫故,我說為大丈夫;心未解脫者,我不說謂為大丈夫。

當已成就「四聖諦三轉、十二行」,完成了慧解脫、心解脫的聲聞聖弟子,也就已斷生死的繫縛,成就無上正等覺了。見南傳《相應部》『諦相應』23,24 經35、大正藏《相應阿含》402,384 經:

《相應部》『諦相應』56.23 經:「諸比丘!對此四聖諦如實現等覺故,名為如來、應供、正等覺者。

《相應阿含》402 經:「世尊告諸比丘:於四聖諦,平等正覺,名為如來、應(供)、等正覺。

《相應部》『諦相應』56.24 經:「諸比丘!過去世之應供、正等覺者,如實現等覺者,皆對四聖諦如實現等覺。……未去世之應供、正等覺者,……。諸比丘!現在之應供、正等覺者,如實現等覺者,皆對四聖諦如實現等覺。……諸比丘!過去世之應供、正等覺者,如實現等覺者……應現等覺為……現等覺者,皆對此四聖諦如實現等覺。」

《相應阿含》384 經:「若比丘於苦聖諦已知、已解,於苦集聖諦已知、已斷,於苦滅聖諦已知、已證,於苦滅道跡聖諦已知、已修,如是比丘名阿羅漢,諸漏已盡,所作已作,離諸重擔,逮得己利,盡諸有結,正智(、心)善解脫。

佛陀原說的修證道次弟,經由比對阿難系僧團傳誦的《相應阿含》與優波離系分別說部僧團傳誦的《相應部》當中的「七事修多羅(『因緣相應』、『食相應』、『聖諦相應』、『界相應』、『五陰(蘊)相應』、『六處相應』、『(四念處等)道品相應』)」,從當中古老經篇證知的共說,是依「因緣法、緣生法」的正覺、斷無明為始,次第的開展了「四聖諦三轉、十二行」的修行歷程,完成正覺、離貪、慈悲喜捨、解脫、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的修證。直接的說,解脫的次第是「先斷無明得慧解脫,後斷貪欲得心解脫」,當已成就「心解脫」,即能夠自身作證:「我生已盡,……自知不受後有」

依據「十二因緣的生法(集法)」為起始、為核心,次第的如實知見「十二因緣的滅法(如何滅)」、「八正道」,成就「四聖諦第一轉、四行」,再依明見「四聖諦」的慧眼(慧根),引攝「出世間八正道」的次第及修習,成就「四聖諦第二轉、四行」,當已經次第的修習「出世間八正道」,成就離貪、斷愛的正定,就已完成了「愚癡、貪欲、瞋恚」的斷盡、不起,成就解脫,具足解脫知見:「我生已盡,……自知不受後有」,成就「四聖諦第三轉、四行」。此時,已經具足「四聖諦三轉、十二行」的修證,成就正覺、離貪、慈悲喜捨、解脫、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

3-2-7 佛陀教導「一乘菩提道」

在 佛陀親說的經說當中,佛陀將如實正見「十二因緣」的禪觀方法──觀四念處集法與滅法,稱為「一乘道」。見《相應阿含》607,609 經、南傳《相應部》『念相應』1,42 經:

《相應阿含》607 經:「有一乘道,淨諸眾生,令越憂悲,滅惱苦,得如實法,所謂四念處。何等為四?身身觀念處;受;心;法法觀念處。

《相應阿含》609 經:「我今當說四念處集,四念處沒。諦聽,善思。何等為四念處集,四念處沒?食集則身集,食滅則身沒。如是隨集法觀身住,隨滅法觀身住,隨集、滅法觀身住,則無所依住,於諸世間永無所取。如是觸集則受集,觸滅則受沒。如是隨集法觀受住,隨滅法觀受住,隨集、滅法觀受住,則無所依住,於諸世間都無所取。名色集則心集,名色滅則心沒。隨集法觀心住,隨滅法觀心住,隨集、滅法觀心住,則無所依住,於諸世間則無所取。憶念集則法集,憶念滅則法沒。隨集法觀法住,隨滅法觀法住,隨集、滅法觀法住,則無所依住,於諸世間則無所取。是名四念處集,四念處沒。」

《相應部》『念相應』47.1 經:「諸比丘!有此一乘道,能使眾生清淨、超愁悲、滅苦憂、證得正理、現證涅槃,謂四念處。

《相應部》『念相應』47.42 經:「諸比丘!我說四念處之集起與滅壞,且諦聽。諸比丘!以何為身之集起耶?依食集起,而身集起;依食滅壞,而身滅壞。……依觸集起,而受集起;依觸滅壞,而受滅壞。……依名色集起,而心集起;依名色滅壞,而心滅壞。……依作意集起,而法集起;依作意滅壞,而法滅壞。

除了「觀四念處集與滅」以外,「觀五陰集法與滅法」、「觀六觸入處集與滅」、「觀世間集與世間滅」、「觀有身集與有身滅」、「觀食之集與滅」、「觀老死集與老死滅」、「觀三摩地勤行成就之神足」、「觀四聖諦(初轉)的苦諦、苦集諦、苦滅諦」,都是修習「觀十二因緣集與滅」的各種不同說法。

佛陀教導「聽聞正法(即學因緣法)」後,應當探究「老病死如何起」?這稱為「如理作意」,也就是追根究底的探尋、觀察「老死的因緣」。依據「如理作意」為主軸,為了遠離老死的苦惱,修習「觀四念處集與滅」的念覺分,進而次第的開展擇法覺分、精進覺分、喜覺分、猗覺分、定覺分、捨覺分,即是 釋迦佛陀教導成就正覺(明)、離貪、慈悲喜捨、解脫、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,唯一、完整的禪修次第。見《相應阿含》810,727,743 經、南傳《相應部》『入出息相應』13,14 經、『覺支相應』8,13,20,54經:

《相應阿含》810 經:「有一法,多修習已,乃至能令二法滿足。何等為一法?謂安那般那念,多修習已,能令四念處滿足。四念處滿足已,七覺分滿足。七覺分滿足已,明、解脫滿足。

《相應部》『入出息相應』54.13 經:「阿難!於入出息念定之一法修習、多修者,則四念處圓滿;對四念處修習、多修者,則七覺支圓滿;對七覺支修習、多修者,則明、解脫圓滿。

《相應阿含》727 經:「念覺分,世尊自覺成等正覺說,依遠離,依無欲,依滅,向於捨;擇法、精進、喜、猗、定、捨覺分,世尊自覺成等正覺說,依遠離,依無欲,依滅,向於捨。……唯精進修習、多修習,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

《相應部》『覺支相應』46.8 經:「友舍利弗!比丘應知於內如理作意,如是善升起此七覺支,以資於樂住。

《相應部》『覺支相應』46.13 經:「諸比丘!如是比丘,生起七覺支時之先驅、前相者,為如理作意。

《相應部》『覺支相應』46.20 經:「諸比丘!修習、多修七覺支者,則資於一向厭患、離貪、滅盡、寂止、證知、等覺、涅槃。以何為七耶?念覺支、擇法覺支、精進覺支、喜覺支、輕安覺支、定覺支、捨覺支是。」

《相應阿含》743 經:「善攝其心,住四念處,心與慈俱,無怨、無嫉、亦無瞋恚,廣大無量,善修充滿;四方、四維、上下,一切世間,心與慈俱,無怨、無嫉、亦無瞋恚,廣大無量善修習充滿。如是修習悲,喜,捨心俱,亦如是說。

《相應部》『覺支相應』46.54 經:「云何修習慈心解脫?若修習者,則趣於何、以何為最勝、以何為果、究竟於何耶?諸比丘!於此有比丘,依遠離、依離貪、依滅盡,迴向於捨,以修習慈俱行之念覺支……[擇法覺支……精進覺支……喜覺支……輕安覺支……定覺支]……修習慈俱行之捨覺支。……於此有比丘,依遠離、依離貪、依滅盡,迴向於捨,以修習悲俱行之念覺支……乃至以修習悲俱行之捨覺支。……於此有比丘,依遠離、依離貪、依滅盡,迴向於捨,以修習喜俱行之念覺支……乃至修習喜俱行之捨覺支。……於此有比丘,依遠離、依離貪、依滅盡,迴向於捨,以修習捨俱行之念覺支……乃至以修習捨俱行之捨覺支。

因此,由如實觀察「十二因緣」、如實正見「十二因緣」的念覺分為前導,次第的修證具足擇法覺分、精進覺分、喜覺分、猗覺分、定覺分、捨覺分。修七覺分的過程,也是漸次的成就「四聖諦三轉、十二行」,達成解脫、究竟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,是 佛陀、聲聞弟子共行無異的「一乘道」。見《相應阿含》733,435 經:

《相應阿含》733 經:「佛告比丘;「所謂覺分者,謂七道品法。然諸比丘!七覺分,漸次而起,修習滿足。……若比丘內身身觀住,彼內身身觀住時,攝心繫念不忘,彼當爾時念覺分方便修習,方便修習念覺分已,修習滿足。滿足念覺分已,於法選擇、分別、思量,當於爾時修擇法覺分方便,修方便已,修習滿足。如是乃至捨覺分修習滿足。如內身身觀念住;如是外身;內外身;受;心;法法觀念住,當於爾時專心繫念不忘;乃至捨覺分亦如是說。如是住者,漸次覺分起,漸次起已,修習滿足。

《相應阿含》435 經:「佛告長者:此四聖諦,漸次無間(等),非頓無間等。……若有說言:『於苦聖諦未無間等,而於彼苦集聖諦、苦滅聖諦、苦滅道跡聖諦無間等者,此說不應。』」

如是次第的修習七覺分,次第成就「四聖諦三轉、十二行」,即能具足正覺、離貪、慈悲喜捨、解脫、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

這一修證次第及成就,是「無師自覺」的 佛陀,或是「聞法正覺」的聲聞聖弟子,都同樣而無差別,所以稱為「一乘道」,也就是正向、等向於解脫、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的「一乘菩提道」。

「比丘!於色厭,離欲,滅,不起,解脫,是名如來、應、等正覺。如是受、想、行、識厭,離欲,滅,不起,解脫,是名如來、應、等正覺。比丘!亦於色厭,離欲,滅,名阿羅漢(慧解脫?36)。如是受、想、行、識厭,離欲,滅,名阿羅漢(慧解脫?)

比丘!如來、應、等正覺,阿羅漢(慧解脫?),有何差別」?比丘白佛:「如來為法根,為法眼,為法依,唯願世尊為諸比丘廣說此義!諸比丘聞已,當受奉行」。

佛告比丘:「諦聽,善思,當為汝說。如來、應、等正覺,未曾聞法能自覺法,通達無上菩提;於未來世開覺聲聞而為說法,謂四念處,四正勤,四如意足,五根,五力,七覺,八道。比丘!是名如來、應、等正覺,未得而得,未利而利,知道,分別道,說道,通道,復能成就諸聲聞,教授教誡;如是說正順欣樂善法,是名如來、(阿)羅漢差別。

  • 1. 見《舍利弗阿毘曇論》卷八:大正藏 T28 p.585.1-25~p.586.1-3
  • 2. 見《舍利弗阿毘曇論》卷十九:大正藏 T28 p.652.1-1~3
  • 3. 見《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》『雜事』卷第三十九:大正藏T24 p.407.2-17〜p.407.3-4 見《瑜伽師地論》卷八五;參大正藏T30 p.772.3-9~28 「事契經者,謂四阿笈摩。一者雜阿笈摩、二者中阿笈摩、三者長阿笈摩、四者增一阿笈摩。……即彼相應教,更以一、二、三等漸增分數道理而說,是故說名增一阿笈摩。」
  • 4. 見《摩訶僧祇律》卷三二:參大正藏T22 p.491.3-16~20
  • 5. 見《彌沙塞部和醯五分律》卷三十:參大正藏T22 p.191.1-23~28
  • 6. 見《四分律》卷五四:參大正藏T22 p.968.2-18~22
  • 7. 見《毘尼母經》卷四:參大正藏T24 p.818.1-15~29
  • 8. 見《銅鍱律》『小品』第十一 五百犍度:參南傳大藏經 第四冊 p.384-14~385-3
  • 9. 見南傳《中部》第四品『牧牛者大經Mahagopalakasuttam』:參臺灣元亨寺出版 南傳大藏經 「諸比丘!言此比丘彼等多聞而通阿含,持法、持律、持智母之比丘。」 見大正藏《中阿含》196 經卷五十二:參大正藏 T1 p.755.1-10~23 「阿難!若多伴助者,持經、持律、持母者。」
  • 10. 見《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》『雜事』卷四十:參大正藏 T24 p.408.2-10~23 「摩窒里迦……所謂四念處、四正勤、四神足、五根、五力、七菩提分、八聖道分,四無畏、四無礙解、四沙門果、四法句、無諍、願智及邊際定,空、無相、無願、雜修諸定、正入現觀及世俗智,苫摩他、毘缽舍那,法集、法蘊,如是總名摩窒里迦。」
  • 11. 見《阿育王傳》卷四:參大正藏 T50 p.113.3-3~8 「尊者迦葉作是念:我今當自誦摩得勒伽藏!即告諸比丘:『摩得勒伽藏者,所謂四念處、四正勤、四如意足、五根、五力、七覺、八聖道分,四難行道、四易行道、無諍三昧、願智三昧、增一之法、百八煩惱、世論記、結使記、業記、定慧等記。諸長老!此名摩得羅藏。」
  • 12. 見《阿育王經》卷六:參大正藏 T50 p.152.1-14~19 「摩訶迦葉復思惟:我等自說智母。是時迦葉語諸比丘:『云何說智母?謂四念處、四正勤、四如意足、五根、五力、七覺、八正道,四辯、無諍智、願智,悉皆結集。法身制說寂靜見等,是說智母,乃至大德迦葉已結集法藏。」
  • 13. 見《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》『雜事』卷第三十九: 大正藏T24 p.407.2-17〜p.407.3-4 見《瑜伽師地論》卷八五;參大正藏T30 p.772.3-9~28 「事契經者,謂四阿笈摩。一者雜阿笈摩、二者中阿笈摩、三者長阿笈摩、四者增一阿笈摩。……即彼相應教,更以一、二、三等漸增分數道理而說,是故說名增一阿笈摩。」
  • 14. 見《摩訶僧祇律》卷三二: 參大正藏T22 p.491.3-16~20
  • 15. 見《彌沙塞部和醯五分律》卷三十: 參大正藏T22 p.191.1-23~28
  • 16. 見《南傳大藏經》精藏的編排:參臺灣元亨寺出版 漢譯南傳大藏經
  • 17. 見《四分律》卷五四: 參大正藏T22 p.968.2-18~22
  • 18. 見《毘尼母經》卷四: 參大正藏T24 p.818.1-15~29
  • 19. 見《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》『雜事』卷第三十九:大正藏T24 p.407.2-17〜p.407.3-4 「此蘇怛羅是佛真教。復作是言:『自餘經法,世尊或於王宮、聚落、城邑處說,此阿難陀今皆演說,諸阿羅漢同為結集。但是五蘊相應者,即以蘊品而為建立;若與六處、十八界相應者,即以處、界品而為建立;若與緣起、聖諦相應者,即名緣起、(聖諦)而為建立;若聲聞所說者,於聲聞品處而為建立;若是佛所說者,於佛品處而為建立;若與念處、正勤、神足、根、力、覺、道分相應者,於聖道品處而為建立;若經與伽他相應者,(於八眾品處而為建立);此即名為相應阿笈摩。若經長長說者,此即名為長阿笈摩;若經中中說者,此即名為中阿笈摩;若經說一句事、二句事乃至十句事者,此即名為增一阿笈摩。』爾時大迦攝波告阿難陀曰:『唯有爾許阿笈摩經,更無餘者』。」
  • 20. 見『三論玄義檢幽集』卷六:參 大正藏 第70 冊 p.463.1-24~p.463.2-12
  • 21. 見《三論玄義》:參 大正藏 T45 p.9.2-22~29
  • 22. 見『島王統史』第七章:參臺灣元亨寺 1997 出版《漢譯南傳大藏經》第65 冊 p.53-7 ~13 見《大王統史》第五章:參臺灣元亨寺 1997 出版《漢譯南傳大藏經》第65 冊 p.186-14〜187-13 見《善見律毘婆沙》卷二:參大正藏 第24 冊 p.684.1-25〜p.684.2-14
  • 23. 見南傳《相應部》『諦相應』SN56.11 經:參臺灣元亨寺出版 南傳大藏經《相應部六》p.314 「世尊如是說示已,五比丘歡喜、信受於世尊之所說。又說示此教時,具壽憍陳如生遠塵離垢之法眼:「有集法者,悉皆有此滅法。」
  • 24. 見大正藏《雜阿含》256 經;南傳《相應部》『蘊相應』22.126 經 見南傳《相應部》『因緣相應』12.21 經 見大正藏《雜阿含》846-2 經;南傳《相應部》『預流相應』55.28 經
  • 25. 見大正藏《雜阿含》655 經;南傳《相應部》『根相應』48.52 經 見大正藏《雜阿含》845 經;南傳《相應部》『預流相應』55.28 經、『根相應』48.53 經
  • 26. 見大正藏《雜阿含》655 經;南傳《相應部》『根相應』48.52 經
  • 27. 見大正藏《雜阿含》287 經;南傳《相應部》『因緣相應』12.65 經
  • 28. 見南傳《相應部》『諦相應』SN56.11 經: 參臺灣元亨寺出版 南傳大藏經《相應部六》p.314 「世尊如是說示已,五比丘歡喜、信受於世尊之所說。又說示此教時,具壽憍陳如生遠塵離垢之法眼:「有集法者,悉皆有此滅法。」
  • 29. 見南傳《相應部》『預流相應』55.28 經;大正藏《雜阿含》846-2 經 見南傳《相應部》『蘊相應』22.90 經;大正藏《雜阿含》262 經
  • 30. 見南傳《相應部》『因緣相應』12.21 經 見南傳《相應部》『蘊相應』22.126 經;大正藏《雜阿含》256 經
  • 31. 見大正藏《雜阿含》287 經;南傳《相應部》『因緣相應』12.65 經 見大正藏《雜阿含》768 經;南傳《相應部》『道相應』45.2 經
  • 32. 見大正藏《雜阿含》655 經; 南傳《相應部》『根相應』48.52 經
  • 33. 見大正藏《雜阿含》710 經 見大正藏《雜阿含》749 經;南傳《相應部》『道相應』45.1 經 見大正藏《雜阿含》785 經;南傳《中部》(117)『大四十法經』
  • 34. 見大正藏《雜阿含》379 經
  • 35. 見南傳《相應部》『諦相應』SN56.24 經:參臺灣元亨寺出版 南傳大藏經《相應部六》p.329~330
  • 36. 參《雜阿含》Ā855、257、710經:見四聖諦、斷無明者是慧解脫,此即是須陀洹的證量。由於斷無明者,正知五蘊無常、苦,而於五蘊生厭、離欲,故於五蘊不妄取是我、我所,此即「行滅」,亦令「識不住於名色之緣」,則無有未來世六入生,如是得於五蘊滅盡、不起、解脫,而離貪欲、心解脫者,才是阿羅漢。由於 佛陀及阿羅漢在五蘊離欲、解脫上,是等同一致,所以問 佛陀與阿羅漢慧解脫的差別為何?這是指 佛陀與阿羅漢在見四聖諦、斷無明上,也就是在正覺上, 佛陀與阿羅漢有何差別?所以 佛陀說兩者的差別,佛陀是「未曾聞法,能自覺法」,而阿羅漢是「受教而覺」。因此,阿羅漢慧解脫是指「阿羅漢之正覺」,不是單指阿羅漢,慧解脫是指見四聖諦、斷無明。此外,本經在提問時,是問佛陀與阿羅漢慧解脫的差別,但在答覆問題卻是說如來、阿羅漢差別。因此,提問時,問佛陀與阿羅漢慧解脫的差別,經句當中的「慧解脫」也有可能是出自「後世的增添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