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陀正覺後2456年/西元2024年

原始佛法對宗教信仰的看法與立場

隨佛禪師

對於世間的宗教而言,佛法的唯一立場是:是否如實說?以教法的內容是否合乎實際,用來區分佛法與不同於佛法的其他異說。

是否「如實」,不是在論宗教之高低,而是在表達:佛法講的是實際。佛法的立場只論及:如實與不如實,真實與不真實,亦即是否切合實際。

佛法的立場是如此,至於人們選擇相信什麼,則屬於個人之事,有些人信仰選擇的不是實不實際,而是喜不喜歡,因此佛法對於其他各種不同的宗教,基本上並不排斥。不排斥不等於接納,不排斥的原因在於,雖然它們的說法與原始佛法不同,但還是有人覺得需要它們;假使我們排斥了哪個宗教,不就形同排斥了某一類的人嗎?佛法不排斥眾生,是故,佛法不排斥其他宗教。

對於不同的宗教說法,佛法只會用真實、不真實來分辨彼此的差別,不論是什麼樣的宗教,只要不是傷風敗俗、不違犯法律,或者破壞人類的基本道德,基本上佛教抱持的態度是:不排斥,也不鼓勵;至於眾生做何選擇,佛法皆予以尊重。

佛陀的教法是以「緣起法」及「四聖諦」為樞軸,以「務實、科學、人本」為準則,強調務實、實證、實際,著重解決問題、解決煩惱。四聖諦中包含「因緣法」,因緣法談論當前眾生五蘊的繫縛及苦的生法與滅法,強調有情眾生身心如何運作,以及所產生的問題是如何生起,這些都是實際的問題;以因緣法認識宇宙人生,形成的人生態度是務實、科學、實證的,絕不是在談玄說妙;依因緣法所建立解決問題的正道,亦即斷繫縛以及苦滅的正道,也是依事實為根據導引出一個有效解決問題的方法。由此可知,佛法的重點在解決問題,四聖諦就是要務實、有效的解決問題,解決人類現實人生的問題及苦惱。

每一種宗教都具有大慈大悲、愛眾生的精神,這一點無須再加以強調,需要特別重視的反而是教法的內容,究竟是否對人們有幫助。佛陀教法的核心一直是強調「合乎實際」,導向解決現實人生的問題;佛法提供世人解決人生問題的方法,不需要強調慈悲已然即是慈悲!

※本文由書記組整理自2020年11月8日,隨佛長老於臺北中道禪院「週日共修」的部分開示內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