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「無我」及「無我所」、「苦」的釋義
現今佛教界還有一些錯誤的解釋,例如「無我」、「空」的說法:這個無我、這個是空、一切如夢如幻不可得。若某甲將某乙的頭打了一個大包,就說是如夢如幻的我打了如夢如幻的你,讓如夢如幻的你的頭腫了一個如夢如幻的包……。這是不是在說瘋言瘋語?這些都是不能用的觀念。
佛陀講的「無我」是諸法因緣生,緣生則無我。諸法因緣生,只有因緣性,一切依著因緣顯現,只有影響性,沒有哪一法可以決定、沒有哪一法可以主導,所以叫「無我」。現實當中任何因緣我們可以影響、可以參與,但是我們不能主導、不能決定,只有在因緣的影響中表現,沒有唯一的主導者、決定者,所以才會說緣生法無我。
「無我所」的意思是,在因緣中所有的緣生法都是可以經驗、但不能擁有。我們有眼識的經驗,但不能擁有眼識;有耳識的經驗,但不能擁有耳識……,我們都有視覺、聽覺、嗅覺、味覺、觸覺、意覺這些經驗,這些經驗都是真的,怎麼會是如夢如幻呢?但是這些經驗都不能掌握、儲存、擁有,我們的任何經驗都是可以經驗但不能擁有,故稱為「緣生法非我所」。
佛陀講的「苦」,耆那教化的「苦」,兩者定義不一樣,耆那教化的「苦」是說五陰就是苦、一切都是苦,要斷苦就要斷五陰,那麼活著的人要怎麼修? 佛陀是說諸法因緣生,什麼因緣狀況會有苦?五陰在什麼因緣能離苦?我們要問什麼因緣? 佛陀教導我們要在現實人生中重視當前的因緣,困難時是什麼因緣?順境時是什麼因緣?煩惱時是什麼因緣?苦是什麼因緣?一一針對各種經驗中的問題、美好的、煩惱、苦的因緣加以改變,令問題能夠解決、光明人生得以延續、可以遠離煩惱與痛苦,這樣才叫修行、才是生活中的修行。(全文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