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陀正覺後2458年/西元2026年

改變自己

改變自己

人際關係
隨佛長老

生活在群體中,講真話是容易遭受到排擠,甚至要面臨許多人的攻訐。因為人有被群體接受的渴求與焦慮,不願意面對來自群體的排擠與攻訐,所以多數人只想做個讓大家接受的人。若是生活的態度是做個讓大家接受的人,勢必難以遠離被人接納的焦慮和渴求。如此,處世重點必定是在「保護自己」,用各種方法「利益自己」。

學習時,是為了「利益自己」,是要讓大家接受自己而做的準備;處世待人時,也是忙著「保護自己」,是在努力於讓別人能接受自己;做事時,更是「建立自己」,是勤於突顯個人的成就。這種生活態度多數不講真實話,是說有利於自己的話,也不會表現真正的想法、目的,而是陳述讓大家認同的說法與意見。往往是講一套,做是另一套;做一套,卻又包裝出另外一套。

一個只想讓人接受的人,可以看到待人處世多是重在取悅於人、建立個人的人際關係,卻不是重在真實與利益世人。人的看法與心情多是很個人化,是否「得罪」人?往往是很主觀。如果不願「得罪」人,做事做人勢必難有原則,只能有個人利益的目的。

如果生活的態度是利益群體,即必需願意「得罪」人,願意面對排擠與攻訐。否則在人與人的利益實不相同的現實世界,如何能夠做利益群體的事,又能夠不得罪某些人呢?

譬如:我們為了幫助對方,讓對方更好,必需講真話。當真話講出來時,剛好點出對方的錯誤與問題,當對方聽後的情緒,多數是喜樂,或是不悅?心情是覺得我們是幫助,或是感覺受到侮辱?坦白說,是利益或侮辱的判斷,這要看個人的人格素養了。在這世間,好人是要有好心才看得到。如果不願「得罪」人,勢必只能取悅人、建立人際關係,並在人際關係中經營個人的利益。

在此勸勉大家,學習佛法不是為了建立自己、保護自己、利益自己,而是為了改變自己,改變「只為自己」的人生態度。

◎本文擷取自2013年澳洲雪梨四日禪隨佛長老大堂開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