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陀正覺後2458年/西元2026年

以自他相較的眼光看待世間,實是痛苦的根源

以自他相較的眼光看待世間,實是痛苦的根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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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命態度
隨佛長老

談到與人相處,要瞭解每個人都各有優點專長,正好比五隻手指雖長短不同,卻還能成就許多事,這當中其實靠的是分工合作,畢竟很難分得出究竟是哪只手指的貢獻。對於修行人來說,要活得內心安然,就須明白雖然沒能做成什麼大事,依然可以將他人的功勞當成是自己的光榮。如果總在盼望自己什麼都會,而以不如別人為苦,反會因嫉妒怨忿衍生諸多不快,到時不論見了任何人都會引來痛苦。

從「諸法因緣生」的現實來看,緣生世界的因緣現況都屬獨一無二,完全沒有重複性與相同性,因此並無法訂出一個絕對的準則來。但,這並不是說佛法教我們不可有任何的比較。從現實生活來說,為了生存需要所施設的比較,都以自我主觀上片面性的需求為前提來運作,比如說你可依大小、甜度、新鮮與否、或價錢高低作為不同因緣所需的依據來做選擇。不過,所作的選擇僅在符合當前的需求,並不能全然代表緣生世間的現況,更無法當作「尊、卑、貴、賤」的指標。

所謂的我勝、我劣、我等都是「我見」的問題,其實完全根源于自我執見的延伸。 佛陀教誡我們應「離我見」,才能遠離這些問題。人與人相處常因太過於在乎自己,而用莫名其妙的標準心存計量,只要一動念,腦裡就陷入這樣的思維。修行本是自我內證的事,如果一方面很在意別人的成功,卻又認定是自己做不到的經驗,那是因為你根本沒打算努力嘗試做做看。而當面對人間百態,即便明白陷溺于自他差異中、潛心計較所帶來的煩惱,卻一點也不肯設法遠離,必然註定一輩子內心煎熬、生不如死,在羡慕與嫉妒的困境中度過。

講到這裡 隨佛尊者適時的為我們做了提點:「弘法時雖然大多講的是佛理,而 釋迦佛陀真正重要的教導,實際是在引導人們如何好好的活下去。明白了這個道理,佛弟子當審慎引以為戒。」

(摘錄自第25期《正法之光》, 第25頁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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