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陀正覺後2458年/西元2026年

成功與幸福 解脫與慈悲

成功與幸福 解脫與慈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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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命態度
隨佛長老

【成功與幸福】

2013年4月21日經由麻州佛教會與波士頓東北大學佛學社的聯絡安排,邀請隨佛尊者到東北大學做公開演講,主題是「成功與幸福」。

隨佛尊者開示:成功不一定就幸福,成功也不等於虛榮。從字面上而言,「成」表示成辦而獲得勝任感;亦即有能力、有資源可以完成任務,經過努力將設定的目標成辦,以證明自己的能力、聰慧,耐心、毅力。「功」則表示有利益、有用,若是沒用,那就是成卻無功。做有用於家庭的事,就會被家庭所接納;做有用於社會的事,就會被社會所接納。

接著尊者解說:「幸福」的感受來自於現實生活中的財務或人際關係有確定的條件,並且感覺未來還有希望和機會。人們一生中只是為了證明自己的價值,還想要被別人接納,但是很多人在努力多年後,卻感覺疲乏。

尊者開導學眾,在二十歲以後要懂得給自己更多的機會,並且作現前可以做的事。想要被別人接納,就要做對別人有用的事。一般人只想到做對自己有用的事,卻沒想到要將好處放在別人身上。要懂得耕耘人際關係,讓自己被別人正當的利用;學習改變生活方式,使得每天都有新鮮事,生活過得有趣,才會覺得有希望,要讓自己的世界愈活愈大。

(摘錄自2013年第31期《正法之光》,p.39)

【解脫與慈悲】

2013年4月20日隨佛尊者在麻州普賢講堂宣法,主題是「解脫與慈悲」。隨佛尊者開示,責任感可略分為浪漫型的與務實型的,有浪漫型責任感的人想將天下人的事當成自己的,而有務實型責任感的人只做現前因緣可以做的事。尊者又闡釋四個重點:

  1. 依因緣法的明見,想「做自己」很難,而「做現在」容易;
  2. 人活著不必為了完成什麼而焦慮;
  3. 不必為了求別人接納而憂愁;
  4. 不必為了偉大的目標或理想而活著。
(摘錄自2013年第31期《正法之光》,p.39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