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陀正覺後2456年/西元2024年

如何看待「戒律」的問題

如何看待「戒律」的問題

生命態度
隨佛禪師

法友提問關於戒律的問題,隨佛長老強調,必須以智慧善聽他的回答。

宗教上的戒律與法律性質相同,但是目的不同。兩者的性質,都在於提供明確的規範或約定,告訴行為人不許做什麼、不可做什麼。目的方面,國家法律具有絕對的強制性,沒得商量,要求社會大眾遵循基本規範,使得眾人可以你我平安,生活相安無事;至於戒律,不是強制性,是「學處」,比法律更朝向崇高的方向前進,戒律的目的,不在於你違犯了就處罰你,而是在督促你學習成長。

戒的原文是「學處(巴利語:sikkhāpada)」,指的是「應該學習的重點」。例如不殺生學處、不偷盜學處等。戒律具有教育引導的性質,只要是教育,就必須依學習者的現況因材施教,它就不能像法律那樣的強制性。

基本上,99%受戒的人會犯戒。如果從法律的角度看,99%的人都有罪;但是從戒律的角度看,指的是99%的人還未學好,尚需努力。你願意受戒,表示願意終生學習,雖然不會一次到位,但是你真心願意學習,並且認真學習。

有些人受戒,會擔憂犯戒的後果,所以無論如何,絕對不犯戒,持守得很好,但是內心壓力很大。有些人則是不敢受戒,因為害怕會犯戒。在家人持守五個學處,不可能不犯,然而你有在學,你便會有反省、願意努力的意願,好過從來不學者,從來不學者,根本不在意自己的言行,因此很難進步。

既然受此學處,我們最好能不要犯戒,但你肯定會犯,因為你是凡夫起修,犯了就要懂得及時懺悔,努力修正,秉持好學精神,不斷進步。學戒是好事,值得你精勤努力,因為明白大家都是凡夫起修,見到別人犯錯,你也會比較寬容,懂得體恤別人,不求完美表現,但求盡力而為。

✽本文由書記組整理自2016年5月12日,隨佛禪師於北京與法友開示部分內容。